基本上我同意選民該為自己投票的結果負責,而且事實上這個責任根本逃不掉。
不過不該把選民分為兩邊,因為承擔後果的責任是全體選民共同分擔。這就是民主的真
諦,或許可以用佛學中的共業一詞來形容。
馬上就可以看到一個例子:規劃中的核四公投。
不管那些反核人士講得如何天花亂墜,他們不是霍華格茲的畢業生,電不夠就是不夠,買
天然氣貴就是貴,他們絕對沒有什麼無中生有的咒語。萬一那天某個氣槽爆炸,也不是他
們可以阻止的。現在信口開河隨便講講很爽,但我等著看核四停掉後(我個人的推測是核
四公投會過),105年起老舊電廠以及核一、二陸續退役之後,全民如何共同承擔這個共
業。
至於689的選擇,雖然馬的表現很令人不滿,但我知道小英來會更糟。因為馬只是沒有貫徹
對的政策,而另外一方的政策根本一開始就是錯的。例如:油電本就不該凍漲,馬的分段
調漲讓我很不滿。證所稅本來就該課徵,現在的版本軟弱無力讓我很不滿。美牛本就該開
放,拖拖拉拉沒有魄力讓我很不滿。服貿非簽不可,現在會如何處理還不知道,我的不滿
暫且保留。
士林王家拆得好,大埔拆屋也沒什麼不對,不過這和馬完全無關。
軍隊很多不合理的傳統,該處理的處理,該關的就關,但這也不該上溯到總統。
塑化劑、毒澱粉,這不用多說什麼吧?幾十年的問題被掀出來,本就該賞而不是罰。而且
該被賞的也不是馬,而是基層找到問題的公務員。
馬當然也有我不贊同的政策:12年國教趕快懸崖勒馬吧!停掉國光石化是錯誤政策。
以上只是聊舉數例,其他外交方面包括免簽、廣大興等等,根本是中華少棒痛電捷克,沒
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