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生這句話,是美國法庭常用的術語翻成中文
沒什麼點打了,連這個都拿來酸???
曹金生應該算空軍少將,國軍又事事以美軍馬首是瞻
用用美國法庭常用術語,也很正常啊。
這句話,也不過代表原被告雙方,
有某方提出對方預期外的證人證物,對方被突如其來搞個手忙腳亂,不知如何回應。
後來,軍檢去查證,不是有回應了嗎?
輔仔說是看到洪仲丘的簡訊,以為就是如此,輔仔並未向陳以人求證。
林姓護士那個誰付的錢,813醫院被偵訊的,都有簽結。偽證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那個S男假如亂爆料,如果不是在這個節骨眼軍方不願生事,大概也會有事。
當然如果有監視器錄影檔為證,也要看錄影檔的解析度啊,
看能不能把陳以人拿鈔票給護士的鈔票拍個清楚。
再來,還要看,護士和陳以人怎麼解釋。吔,這是上一次欠我的飯錢。
你就得再去追上一次他和她有沒有一起買飯.....或一起用餐...
追這種枝節,真是,不知道該說啥。真想搞8年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