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知道中華民國憲法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千奇百怪的事情了吧!
簡單來說,孫中山的五權分立,已經成為他繼承漢民族 中原文化的指標性象徵!
(監察院=御史大夫,專門糾舉百官 向皇帝諫言)
(考試院=科舉制度,傳統中國發掘人才 同時也是八股不化的象徵)
孫文不是笨蛋!他知道西方三權分立已足夠,但他又加入另外這兩權,代表他繼承了中華
民族的「法統」。同樣的,以中國繼承者自居的國民黨,說什麼也不肯,也不能廢掉這兩
個充滿爭議,冗員陳痾百生的「最高一級政府機關」。
因此,不難理解:蒙藏委員會這種完全「法統性質」的酬庸機關,都能出個月領12萬去嫖
妓的大米蟲,那比蒙藏委員會高不知道多少的監察考試兩院,又怎麼可能裁撤?!這會動
搖憲法,動搖國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