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aider (Shaider)
2013-08-18 14:30:49習慣了 台灣省民遇到同樣的事 立場不同結論就不同
就以軍事法庭和醫療法庭來說好了
同樣是需要專業判斷的 前者就會被酸官官相護 那後者就不會醫醫相護嗎?
一天到晚酸醫療糾紛和醫療人員薪資低落 讓五大科拉警報
但整天巴不得軍人起薪只有22K
柯 P這種卸責的態度 真的很像醫界的何江忠
何江忠是雲林人 柯 P是哪裡人啊
醫療法庭有由衛生署自己找一批醫生法官來判嗎?扯太遠了..
念法律的懂什麼醫療?醫療過失的核心鑑定還不是專業人士在弄,這一套被諷為醫醫相護又不是今天的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8 14:58:00可推知就算搞個軍事專業庭出來也是軍軍相護~
『....醫療事故鑑定卻還是醫醫相護....』這話可不是一個人在講而已。
先說了我不贊同這種意見,甚至我某程度都贊同醫療過失的問題除罪化(有罪對病患也沒啥幫助,不如高額強制保險我要說的是,這種話也是有人在說而已
...所以我一直不贊同這種『自己人審自己人就會相護』邏輯就是這樣,這對解決事情毫無幫助,只能用來吵架
因為這世界上多的是被迫『所謂自己人處理自己人問題』的狀況~
回樓上R大,你說的狀況跟之前軍人犯罪全都由軍方自己養成的軍法官來審判是有差別的吧,往後移到一般法院之後,如果審理
到軍事專業的案件部分應該需要找相關軍事專家也是合理的啊
我第一句就回你了:『念法律的懂什麼醫療』?一句話就回答完畢
對啦刑事訴訟法教科書都會說,鑑定人的意見是一回事當法官的不能直接複製貼上把鑑定人意見當作自己判決中心證,要自己消化過,可是事實上會發生什麼事?事實上能消化多少?
沒有另外進修過的話,我看了不起是從複製貼上變成換句話說吧?不管怎樣一定無法實質審查鑑定人意見尤其是在醫療過失上面
但是之前軍人是犯任何法都由軍法官審判喔,還是有所不同
那我請問在我上面講的東西醫療過失你承不承認也會有自己人審自己人,醫醫相護的閒話可能?
軍人審自己問題是所謂軍人會自己人護自己人的話試問醫療過失由醫生自己斷定不是一樣狀況嗎?那要這樣講下去跟單純找架吵有何分別?
yes,醫療過失的部分我同意的確有可能醫醫相護的狀況
剩下的只是範圍問題,那問題是範圍小就代表核心問題比較小,可以忽略嗎?法官還一回事!跟檢察官要面對的狀況比起來法官面臨問題可能還次要一點法官是不告不理,起訴有瑕疵利益保證歸於被告(然後
對,那就把問題放回到審判者或者我講的起訴者的專業問題什麼自己人審自己人必然袒護這種就不必再講了專業問題就用專業解決
事以至此,修法倉促已然是現實,不管是要引入專家參審或是法官分門專業訓練,都是可以考慮的道路
對啊,可是不是所有的軍人犯罪都需要軍法人員的專業沒錯吧
我前面就問了,難道範圍小就代表問題不存在嗎?再者,436號解釋以後的修法原本軍法就限縮得很利害了
特殊的部分(例如要定義那些算是軍事機密等等),當然會必須
軍法的問題哪只是軍事機密的問題?請注意,軍法的紀律法性質還是很基本的
要由軍方介入來定義,但原po把兩件程度有差別的事扯在一起
yes,但是之前軍人犯法,就算套用一般刑法還是軍法官判不是?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0:00軍中連坐法...就是自願役士兵酒駕出車禍掛掉連長要不是任退伍 上面一直燒到營長都記過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1:00所以該連長酒駕了嗎? 該營長官人人都犯了啥錯?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2:00拿這件案子跟軍中連做類比本來就類似
再說一遍,要把重點放在xx相護上面的話,問題就沒有差別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13:00有時軍人被處罰也不見得是犯了啥罪 就像現在柯只是衰而已
醫療過失都自己人審理跟軍人犯任何法都由自己人審理一樣?
問題就應該要讓這種可能會造成自己人護自己人的範圍越小越好不是嗎?專業問題當然是無法避免的,但是軍人犯法不全都是專業問題
我前面就講過了,我對所謂xx相護的觀念沒有好感軍法的問題除了機密以外還有紀律法性質
這一點,我很難認為欠缺長年軍旅經驗的人有足夠的sense
但是至少以我個人的看法,醫療專業變成醫醫相護也無法避免
當過義務役跟知道什麼叫紀律法也是兩回事或者我這樣講好了,軍法這種東西原本就該是部隊專行家法
如果社會大眾的觀點是軍法官因紀律性質會判得更重那沒話說
背景,我並不認為這樣的觀念有哪邊不隊的當然,可以去計較這個家法執法的品質但這跟否定整個軍法體系存在的意義是兩回事
江國慶的案子在社會大眾認知中難道是輕判了嗎?在前一陣子被翻案之前?
證據湮滅又怎樣,沒證據也可以槍斃,多『重』啊是吧?但這就是我說的家法執法品質問題江國慶案當然沒有品質可言,可是在翻案之前,應該問一下
導火線是這次洪案所謂社會大眾意見會覺得軍法會重判嗎?
所謂社會大眾意見有何可參考之處?江國慶案當年的社會大眾意見又是什麼?而今呢?
當初的結果絕對很合當初的社會大眾意見啊?so?軍法體系的存在價值原來還要看這種『意見』為準啊?
沒辦法啊,連藍的立委也只有少數敢出來擋這種社會大眾意見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3-08-18 16:27:00那所謂的"司法獨立性"又何在??乾脆都給人民法院公審好不好
又扯遠了,如果1985跟洪家訴求是不管證據通通判死刑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3-08-18 16:29:00別再大多數人的意見好不好??還真的要玩中共那套人民公審喔
我倒是沒看見要求通通判死刑,但我也沒看見『要管證據』的主流聲音出現我只看到指控軍方甚至桃檢所謂湮滅證據這種論調好像也沒有比較值得尊重
我想大部分人質疑的癥結點在於軍檢給的證據是否夠有說服力
我想我質疑那些大部分人的關鍵就在於他們質疑軍檢說法的論述也沒太有說服力特別是當桃檢也一併被罵進去的時候事實上,如今『社會大眾意見』跟『軍檢意見』根本沒太大
落差吧,根據軍檢起訴內容的話難道社會大眾意見不是想這樣的入那些當事人的罪嗎?說軍檢附的證據不夠,只是起訴爽的那請問一下,要符合『輿論』中罪名的證據,『輿論』又有什麼認為他們存在只是軍檢沒查到的可能性?
當桃檢的結果不符合"民意期待" 也被罵了阿 根本是民粹
本案事實相關所謂被湮滅的證據頂多就是這樣,然而這部分卻是有現場人證可以問的
我個人的看法目前軍檢最常被質疑的三個點, 1.只因帶手機就
急迫送禁閉的動機. 2.是否有凌虐的犯意聯絡 3.後面的串證
作者:
sad010 (sad)
2013-08-18 16:39:001.就真的是想搞他沒錯 2.沒有證據 3.沒有證據
前兩點在板上也都跟各位吵很久了XD大家相信or不信已有定見就等待桃檢是否有機會重新查起吧.
只是回到本文,所以軍方跟醫生都可能會護自己人沒錯.但是因為有程度之別,所以民眾會有不同的看法也是很合理的
為何醫療疏失都由醫生審理會和軍人都由軍人審理不同?這我很難明白威廉兄的邏輯
如果醫生開車不小心出車禍也由衛生署下找一群專審醫師的法
官來判,那就跟軍人之前作法一樣啦.就我所知應該不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