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法來講
以目前來講 工法有三種
一.之前被自救會所支持,然後被推翻的潛盾法
因為是直接在現有鐵路地底動工,因安全性問題而被捨棄。
二.自救會現在提倡的替代軌,此法依舊需要拆除東面之建物來鋪設臨時軌,
且自救會所提,上方通行火車時同時開挖地下施工,危險性不下潛盾法,
一旦出現下陷導致鐵軌扭曲,危險性太高,所以必須先等臨時軌搭好並
轉移過去,才可進行永久軌的施工,施工完再轉回永久軌,等於要多支出
臨時軌的$跟時間
且自救會所提的減少寬度以降低拆遷面積,也因安全性為由而無法實施。
此法優點為臨時鐵軌拆除後,地可以還給原住戶
台鐵為大眾運輸系統,安全性必須擺在第一位
三.就是政院版的東移法
第三種則是徵收東邊住戶的地,拆除後直接進永久軌鋪設,完成後即可轉移,
不用在多建臨時軌,但地無法還給民眾。
不管是用2或3,房子幾乎沒有辦法保下來,所以我才會說拆定了這句,目前我想
到的不用拆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地下化。
最後就是看賴清德的對於那些拆遷戶的補償誠意到哪裡了。
當然,賴清德也有蠢的地方,用警力驅逐學生讓媒體跟反東移的人有東西可以炒起來
跟劉縣長拆完房子後還出來講 "突襲成功" "霸道"等等出來吸引媒體跟反大輔人士注
意力一樣蠢阿...明知道媒體跟anti你的人不少,越鬧越大只會讓工程更難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