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告發和被起訴的理由是因為請領特別費撥入私帳嗎?
不然一直拿這點混淆視聽模糊焦點跳針做什麼?
馬英九是因為按規定撥入私帳後,便未再依規定仍須公用法用,
卻反而再轉匯到老婆享有優存利率的私帳,並進而申報財產,
導致財產不明增加,因而明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而遭舉發和訴究!
→ ChangWufei:多筆不同來源金錢入同一帳戶後 假設日後去提個一萬元
→ ChangWufei:那一萬元請問是從哪一筆錢來的 問題很簡單就是這樣罷了
問題這麼簡單的話,陳水扁的總統特別費官司怎麼還在打啊?
(扁案還比較單純,因為經法院查證款項用於機密外交每件均屬實。)
馬英九早先的選舉結餘款和選舉補助款等來源金錢入同一帳戶後,
老早就再轉匯到他自家基金會而結清!關後來的特別費何事?
所以馬英九轉匯到其他諸多親人的錢,帳目清清楚楚就是用公款特別費圖利他人!
這時候你就可以先拗說是來源金錢之一的市長薪資匯出去的啊!
那剩下未花用的公款特別費就變成自己侵佔,不管哪一種情形都構成貪污要件!
推 setzer:反正某群人跳了半天還是無法面對 謝蘇一樣是錢進私人帳戶
推 setzer:因公支出大於收入就解套了 但是馬沒辦法比照辦理
反正689跳了半天還是無法面對,謝蘇就是沒有再洗錢給老婆大人被抓包抓贓啊!
被侯寬仁「抓」到貪污「猴」戲的馬英九是憑哪一點要比照人家人格者啦?好笑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