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是否要改成,"沒能力的人不夠資格活在這個地球上"算了。
再怎麼沒有能力,只要有一份正當的工作並遵守本分執行之,就該獲得
能夠過著"基本"幸福生活的權力與機會。
反過來說,無法提供合理薪水,甚至是楊泮池所謂給薪低於22K的雇主,
能夠算是有能力的人嗎?
"能力"是相對而言的,在愛因斯坦或艾迪生面前,誰敢說自己"很有能力"?
如果"沒有能力"就"該死"的話,那我相信永遠會有能力比你更強的人對你說
"你無能你該死"。
再者,不要以為沒能力的人領不到22K只是"市場供需"那麼單純,
當這樣的人越來越多時,這個社會一定會發生各種不安定的問題,
有能力的人的正常生活肯定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