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確認之訴就是有確認之利益的話就可以提起。
你馬英九說王金平關說,傷害黨譽。那好,「關說」是你馬英九定性的嗎?
特偵組調查之後的結論是不起訴,但是將案件送往進行行政調查,那麼請問
現在行政調查的結果出來了沒?立法院跟監察院都還沒有就這個案件開始進
行內部調查,你馬英九就先講了。那萬一將來調查之後,認為這不是關說的
情形該怎麼辦呢?不是關說,那這件事情就沒有傷害黨譽啊!
那你認為王金平有沒有確認利益呢?有沒有定暫時狀態處分的必要呢?
法院只要受理王金平的案子,後面怎麼打官司那就再說了,要拖多久那就是
司法效率的問題了。
當然啦,如果馬英九控制之下的立法院跟監察院,迅速把調查報告趕出來的
話,這是或許真的不會拖太久。那就請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