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馬王鬥從前天看到現在的感想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34:44
首先我必須承認,我被你釣出來了,政黑首PO
關於你的論點,有一部分我是同意的,但有一部分
我想為了一些有跟我相同想法的人說說話
我相信今天認為馬總統在處理王院長的事情上
所堅持的並不是你所認為司法最後的獨立性
以及所謂的立法球員兼裁判的嚴重性在處理問題
甚至可以引用你的推論更明顯的看出
馬總統就是在採取政治鬥爭
為什麼我可以這麼武斷的說呢?
首先我們先作一個推論
王院長有關說是確定的(形為上)
但按照法治國家精神,以及立法目的
他到底有沒有關說應該是由 "法院" 判決出來的
如果王有關說,即使沒有對價關係,林姓法官也是 "犯法" 的
我這樣說應該是沒錯吧
然而馬總統卻直接跳過了任何 "法治" 程序
直說公開在媒體表達 王 有關說
並利用 "總統府"(行政組織) 發言 "建議" "國民黨"(政黨組織喔)
撤銷黨籍,令王院長在失去任何在 "體制" 下申辯極有可能喪失立法院長職務
換而言之是不是以後任何行政體系不遵守馬總統旨意之下他都可以如此?
我想這才是許多人看不過去的原因
因為即使王院長有關說但也不應該是這樣的處理方式
因為任何事情我們所看見的,都是媒體"操作者"願意讓我們看見的
誠如"江國慶"案不是如此嗎?
所以今天馬總統的做法幾乎就等於是專制國家的做法
擁有絕對權力的人說了算,沒有人可以制衡他,包含法律
我想這才是讓人深表遺憾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1:35:00
法制程序已經走完
作者: EthanTom (EthannTom)   2013-09-11 21:35:00
謝謝你的首po 公民多多討論公共議題 比看一些大陸劇好多了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1 21:36:00
行政體系的人 他要拔誰就拔誰 這應該是常識
作者: takagimaria (okok)   2013-09-11 21:37:00
任何行政體系又不一定是黨員也不一定做壞事被抓到啊.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1 21:37:00
人民團體要開除某人出去也是該團體的自由吧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9-11 21:37:00
沒有法律問題。這是KMT內部黨規的問題。
作者: Yiing (腹有詩書氣自華)   2013-09-11 21:37:00
說他違法根本頗呵XD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9-11 21:38:00
如果王金平是民選的就不會喪失立委身分了。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1 21:38:00
事務官有法律保障 政務官可沒有
作者: ArmorKing   2013-09-11 21:38:00
他是黨主席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3-09-11 21:38:00
又來政爭了zzzZZZ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1:38:00
是民選,但那是民選政黨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1 21:39:00
這就不是刑事案件 法院是要怎麼判決...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1 21:40:00
是說身邊好多吱 一直在喊為啥不送檢察院………無言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40:00
如過按照法律應該是林姓法官有確定被關說 才有王有關說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1 21:41:00
這也只是黨開除黨員 馬今天的問題應該是他不該在總統府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41:00
而不是直接說王 你有關說 你該死了 不是這樣吧
作者: takagimaria (okok)   2013-09-11 21:41:00
考紀會認定有關說且傷害黨譽. 就可以鍘囉.不需要嚴謹的司法結果就能做.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42:00
K大這就是我要說的意思 如果今天是在國民黨內部作而決議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1 21:43:00
現在根本不是法律途徑問題 懂嗎 因為沒對價關係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43:00
而非由府方先決定在由黨團配合府方 這就法治概念而言就亂了
作者: takagimaria (okok)   2013-09-11 21:45:00
府方的頭和黨的頭同一人 錯在不該在府開記者會而已.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9-11 21:45:00
關說沒對價關係就不犯法好嗎..但可用破壞黨形象開除黨籍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3-09-11 21:46:00
老實說這幾天這個論點已經看到很膩了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9-11 21:46:00
法律抓的是結果犯,開除黨籍是抓行為犯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3-09-11 21:48:00
原po這樣說是錯的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1 21:49:00
014,645定讞了嗎?這年頭法律大到可以管人家家務事?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1 21:53:00
還有,平平是關說,一個黨是撤銷黨籍,一個卻是...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55:00
所以阿 今天就是形象論藉由高層直接指揮開除黨籍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56:00
確不是確定論 那不是政治鬥爭嗎?
作者: killer2k (...)   2013-09-11 21:57:00
犯了沒有罰則的法,黨規處置干法院啥事啊.....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3-09-11 21:57:00
"卻不是確定論" 所以就是要打只有間接證據就是了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57:00
也許我的論點並不是正確的.但我真的不認為馬總統是為"公"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1:58:00
宰掉了王院長
作者: killer2k (...)   2013-09-11 21:59:00
鍘的好,我厭倦了立(ㄌㄜˋ)法(ㄙㄜˋ)院胡搞了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9-11 22:00:00
所以原PO是認為馬囧知道王關說政敵,應該私下河蟹?不然不管馬囧怎麼處理,不都可以說是政治鬥爭不是?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1 22:02:00
你也可以認為馬是因為最後一個拉拉熊杯被王換走了才...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2:02:00
我的論點核心是不應該由總統來宣布這算不算關說.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1 22:03:00
或是因為王的臉書粉絲比他多一倍...
作者: elann (特洛伊木馬)   2013-09-11 22:03:00
應該由國民黨來處理..總統不應該直接宣布他關說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9-11 22:03:00
柯南最新話:拉拉熊杯之殺人事件(誤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3-09-11 22:04:00
拉拉熊杯XDDDDD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9-11 22:04:00
你忘了馬囧是黨主席嗎.....國民黨是他說了算...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9-11 22:05:00
你老王今天不要去幹不分區,馬囧根本拿王沒皮條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9-11 22:06:00
要幹不分區享受黨資源,又不想受黨指揮,真有這爽的事?
作者: fathua (說到底...)   2013-09-11 22:07:00
你錯了~沒有法律問題。這是KMT內部黨規的問題+1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1 22:07:00
再講白一點,今天馬不斬王,明天就換他馬的被砍啦...
作者: fathua (說到底...)   2013-09-11 22:08:00
沒對價關係刑法也不能拿他怎樣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1 22:08:00
如果黃沒有去報告過,馬可以當作不知道,甚至是看報紙才知道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1 22:10:00
有人都領18%罵18%了,你敢保證不會有人關說罵吃案?
作者: DMM (www.dmm.co.jp)   2013-09-11 22:38:00
假設 然而 所以...怎好像前幾篇被m那篇....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3-09-11 22:47:00
已回文,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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