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事情發展始料未及,所以只在臉書上寫寫心得,沒上政黑版。
簡單來說,個人覺得馬到後面的發展益發顯得粗糙而且不仁不義。
個人覺得一直到王院長下飛機前的做法,都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
但實在很難認同動用考紀會拔掉立法院長的做法。
立法院長的去留,應該還是要由立法委員自行決定較好。
此例一開,以後恐怕不得了。
但就捍衛法紀這一點,我認為馬一開始就站對位置。
因此,不管他做何決定,我基本就是給他60分起跳,
只是我原本認為他應該可以處理的更好,因此感覺十分失望。
套句學生時期常用的說法,這次事件頂多就是留校察看而已,
有必要弄到直接開除嗎?
如果馬手上沒有更多證據,難免會給人用公義報私怨的想像空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