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洪仲丘之死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3-09-15 17:40:16
一個月前還在全民挺仲丘
一個月後變成全民挺關說...
我記得洪仲丘不就死於一連串的關說文化?
(加速體檢...喬禁閉室床位...加速公文簽核...等等)
如果冤死的人會捨不得放不下
這次事件該讓他有所覺悟了
因為台灣的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的關說文化
是這個社會默許的潛規則
因為貫轍自己所相信的正義而與權利為敵
被這社會淘汰只是剛好而已!!!
吳金孫以既有程序加速辦照被轟特權
王傷害司法反而情意相挺
台灣人還有沒有邏輯?
台灣人還要不要節操?
如果王金平沒錯 那范陳二人何錯之有
章不是他們蓋的 報告不是他們發的 人更不是他們操死的
我現在光是看到那麼多人出來挺王我就覺得噁心
王就會慷它人之慨
即便喬個雙贏也是傷害全民利益
關係全民利益的議題也能拿來當政治算計的籌碼?
服貿核四啥的沒過就算了
沒必要投鼠忌器
台灣九成的白痴民眾不懂得珍惜民主法治的可貴
就讓它亂個徹底吧
關說和特權這類東西我覺得就像個超型大齒輪帶動著許多小齒輪一般
從立委侵犯司法 到老師的子女選模範生
少有人能夠從中跳出來
2個月前有人試圖阻止其轉動
結果把自己賠進了齒間縫隙中
整個系統的確也為他暫留
多少人還為此上街頭發出正義的怒吼
哈 收起你們那廉價的同情心吧!!!噁心透了!!!
我就看著這歷史要怎麼走
哪天利益不均分量不夠
王院長恰又站在你對頭
你在來哭訴有權者如何對你迫害
老實說...
看著向下沉淪的台灣其實有種無法言喻的美感呢^^~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5 17:41:00
這兩個又不衝突,挺洪是因為台灣人有人饑己饑的人情味關說無罪,再說有裡是因為人脈在社會是很重要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7:41:00
政黑板不是洪仲丘案要有足夠證據,為何王柯關說案證據不夠就在未審先判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5 17:42:00
這是台灣人的人情味,看不慣的太平洋沒加蓋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5 17:42:00
馬英九跟9.2%根本是雙重標準阿
作者: askemm   2013-09-15 17:43:00
王柯關說案證據很夠啊,不過說你不夠就不夠、大人快點鍘了他。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2013-09-15 17:49:00
馬英九特別費貪污確鑿案關說規模更大得多 原PO不也力挺我覺得最噁心的莫過於忝不知恥的雙重標準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9-15 17:50:00
像洪案應該是說超高速開考紀會把王鍘掉這回事吧
作者: askemm   2013-09-15 17:50:00
又來特別費崩潰啦XD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9-15 17:51:00
果然謊話持續性洗腦就會變真的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2013-09-15 17:54:00
馬英九召開司法宴關說司法高層枉法重判扁 原PO不也力挺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9-15 17:58:00
真的建議參與馬紀會的的人集體退黨,因為標準明顯與KMT不同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3-09-15 18:46:00
你們不覺得"當然要挺關說"這句話說起來很弱?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3-09-15 18:49:00
特別費怎麼個關說?我不認為當時DPP的法務部長會買帳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3-09-15 18:50:00
畢竟當時馬如日中天 DPP能打趴他最好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3-09-15 18:51:00
還有沒有強一點的...= =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3-09-15 19:24:00
看屎蛆崩就是爽啦 看馬廢人連鬥爭都輸就是爽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3-09-15 19:25:00
連關說的人都鬥不走 馬廢人還能做什麼
作者: askemm   2013-09-15 19:56:00
崩到說吱己是屎蛆還很爽,離最高境界已經不遠了喔XD
作者: usyunoo (Ian)   2013-09-15 20:19:00
我到覺得王像洪一樣帶個mp3就被說帶智慧型手機,然後被快速禁閉
作者: usyunoo (Ian)   2013-09-15 20:20:00
補噓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3-09-15 20:22:00
對政治來說 關說本來就是必要的 清白的政治根本有害國家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9-16 09:35:00
一個是害人 一個是救人 目的不同怎麼可以混為一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