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林世嘉撤黨籍案 10天後才發函
http://newtalk.tw/news/2013/09/18/40291.html
台聯7月1日撤銷林世嘉黨籍直到16日才生效,就是因為台聯按黨章規定
給予林世嘉10天的申訴期,經過10天,林世嘉沒有申覆,台聯才向中選會
發函。
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97%E4%B8%96%E5%98%89
2013年7月1日,臺聯宣佈,由於林世嘉在《會計法》修法處理獨斷獨行
、違背黨決策程序,中執會本日通過開除林世嘉黨籍,其不分區立委職位
由同黨籍前高雄市議員葉津鈴遞補。[4]2013年7月16日,中央選舉委員會
委員會議審定通過葉津鈴遞補林世嘉的立委職缺[5],立法院註銷林世嘉的
立委名籍。
國民黨拿林世嘉出來講是在打自己的臉。
7月1日事件發生,到7月16日立法院才註銷。
國民黨考紀會的做法絕對違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