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V13 (遠見13)
2013-09-30 09:55:43【王靖之/大學教師】
《華盛頓郵報》網路版有屬名「fywang」的留言,被民進黨說是我駐華盛頓新聞組
長王億,要求懲處。這實在很奇怪,民進黨不是強烈批評不能監聽嗎?網路警察也為民主
社會所不許,則王億是如何被人肉搜獲的?有合法的搜索票,符程序正義嗎?
網友「fywang」代表「華府新聞處」嗎?
「fywang」說:「這是個不幸的事件,但一件關說案,焦點竟由原先的司法案件轉
移到一些不相干的內容,還扯上政治鬥爭;而民進黨卻企圖掩蓋柯建銘的關說行為。」這
種言論表達,沒有自由嗎?
作為駐美的外交新聞官,王億公開讚揚馬總統「堅定立場,打擊貪腐、反對介入司
法。」也是他為政府發言,維護政策之職責所應為,這怎麼是「介入政爭,違反行政中立
」,家醜外揚?何況他還沒以此職公開說。
「你敢有聽著咱的歌」?作為公務員,匿名在網路發表意見,投書報章,遮面受訪
,是屬言論自由,只要不是以職名發言,就與其公務身分無關。這種言論不但不可限制,
還要鼓勵。若是不可,那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公開批評政府政策,誣說美國免簽是假,為
何還受到民進黨支持讚揚?說是「講了人民心聲」,蔡英文說「公務員也有言論自由」。
就算一個「前院長」字說錯了,但比起司法關說差遠了吧?怎麼後者希望和解,前
者就要比照郭冠英一樣偶語棄市?
提出郭冠英案更顯破壞言論自由之誤謬。郭只是匿名對228歷史發表意見,完全與
公務無關,且其言論要點如「台灣不是國家」也經新聞局審定給獎,「公懲會」更判新聞
局、監察院對其免職彈劾是屬誤會,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乃是郭案不但實質認定有誤,程
序正義也背,若此狀況發生在王金平關說案上,那不但早就息議止紛,政府還會被指濫權
遭訴,民進黨甚至早以此「拆政府」了。
王億、郭冠英與施文儀都是公務員,只是藍紅綠顏色不同,民進黨用法認事的標準
就可如此矛盾大異,實甚謬誤。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93000362.html
只有符合民盡黨意的才符合言論自由
民盡黨雙重標準的案例舉目皆然
金小刀為了這件事情還道歉,他還說..在投書之前沒有注意審
查投書人加入了自己的情緒..所以這是用公務人員的身份做官方的投書,這個大學教師的頭殼應該壞去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3-09-30 10:00:00真的 幹嘛要道歉
用公務人員的身份投書,那請告訴我現在立法院長是誰?..連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3-09-30 10:03:00他本名是fywang嗎?fywang是駐華府新聞處嗎?
原來現在你投書要仙給你職場的老闆review...(驚)...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3-09-30 10:08:00金小刀幹嘛道歉 真的夠蠢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9-30 10:11:00還看不出今小刀在裝弱裝可憐激發對愛台灣的敵意嗎...
那個一定不是人肉搜索出來的,我猜是駐華那邊有內奸爆料,
金小刀如果否認 DPP可能有文件可以證明那不是個人投書,所以小刀就只好摸著鼻子認了,看來KMT對DPP的情報掌握的很
是不是「個人投書」看報紙就知道 難道投書還有公務管道?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3-09-30 10:29:00這種id 要人肉蒐索 我相信ptt很多神人都做得到 XD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3-09-30 10:59:00有他的自由啊,鄉民也有公幹他的自由,有種金小刀不要道歉啊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3-09-30 11:00:00對啊 鄉民公幹叫自由 公務員匿名投書叫做白色恐怖呢 呵呵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3-09-30 11:06:00那你在政黑板幹嘛?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30 17:09:00鄉民公幹叫自由 公務員匿名投書叫做白色恐怖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