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界:動搖國本為由 沒洩密問題

作者: Qeupa1973Q (攻心為上,以理服人)   2013-10-04 12:53:39
檢察總長黃世銘夜奔總統府向馬英九總統報告關說案,被外界質疑洩密,聯合報今天(4日
)引述一名法官認為,高院法官貪汙案中的楊炳禎蹺班、召妓,特偵組也是先公布再移送
監察院,「沒有洩密問題」。
  這名法官認為,洩密罪是「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聯結到的是刑事訴訟法中的「偵
查不公開」,但偵查不公開有「但書」,如果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就不在此限,即使是
黃世銘向馬總統報告涉及刑事洩密,但關說案的涉案人是院長級人物,大可用「動搖國本
」、站在公共利益出發點來解釋,「沒洩密問題。」
  他指出,黃世銘跳過行政院長江宜樺逕向馬總統報告的行為被認為可議,事實上關說
案當事人包含立法院長,如果報告江宜樺,「院跟院是平等,彼此無法互管」,才會向總
統報告。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54715
心得:這名法官為了大事大非的問題我覺得他應該要勇敢的站出來
因為如果法條的真意是如他的見解一樣,那昨晚傳訊馬,王
羅,黃就根本違法了.洩密罪如果沒有洩密問題那罪名那能成立?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0000-00-00 00:00:00
傳訊又沒什麼
作者: MsKing (MsKing)   0000-00-00 00:00:00
傳不傳訊跟違不違法啥關係?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0000-00-00 00:00:00
版上很多人被傳訊過啊
作者: kil1ua (--)   0000-00-00 00:00:00
XDDD 有種就把名字擺出來嘛 有位是哪位啊? 這位還那位?
作者: Westzone (鋒之痕)   0000-00-00 00:00:00
跟所謂國民黨黨政人士一樣,都是不敢說名字的峱峱..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0000-00-00 00:00:00
說違法的都是具名教授 來個不具名法官是怎樣?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
沒寫名字的就不用看了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0000-00-00 00:00:00
不敢具名?
作者: chiutepiao (阿飄。)   0000-00-00 00:00:00
不敢具名是哪招0.0
作者: chiutepiao (阿飄。)   0000-00-00 00:00:00
另外原po的備註心得...唉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0000-00-00 00:00:00
不敢具名的一堆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0000-00-00 00:00:00
無具名的新聞,和造謠沒兩樣~
作者: guare (瓜籽)   0000-00-00 00:00:00
傳訊不違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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