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九五聯盟新聞稿]閣揆江宜樺立刻公開道歉

作者: moskito (我們回不去了)   2013-10-10 00:42:56
閣揆江宜樺 如趙高再世
指鹿為馬 顛倒是非
立刻公開道歉 否則百倍奉還
自主計總處上月公布實質薪資更衰退到16年前水準,幾乎同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對公開宣稱,2001年法定工時由每週48小時縮減為雙週84小時;縮減工時相當調升12.5%的薪資,2005年實施勞退新制,企業每月需提撥月薪6%勞工退休金,比原來最低提撥率2%增加了4個百分點,這部份相當於調薪4%。而昨日更有甚者如主計處長石素梅於立院報告時,急於拍馬屁護主呼應之,聯盟對閣揆江宜樺的謬論表達嚴正抗議如下:
說好的牛肉在哪裡? 全面週休二日連個鬼影都沒有!
回顧歷史,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在1935年頒布第47號公約(Forty-Hours Week Convention),要求會員國將工時降到每週40小時,迄今已78年台灣仍未跟上腳步,卻看到江院長視民進黨主政時期的雙週84工時修正,視為惠賜勞工的「加薪」之舉,實在精神錯亂令人哭笑不得。而執政邁入第六年頭,馬總統所謂「全面週休二日,一週八小時工時」政策,更是連個鬼影都沒有!
勞退新制為勞工加薪? 江院長趙高二世? 指鹿為馬顛倒是非?!
至於勞退新制的修法,連現任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於2005年的撰文「勞工退休金機制與政府責任」都提到:「勞退新制乃解決舊制退休金的弊病,也就是要解決勞工要在同一企業從一而終才可以領到退休金」。以免勞工待年屆退休時面臨雇主惡性解僱、關廠,革除舊制退休金「看得到但拿不到」的弊病,並非加薪,僅是讓勞工的老年經濟生活得到起碼保障。
這樣的制度弊病,加上過去政府長期放任雇主對勞退舊制提撥不足甚至完全不提撥,才有這兩年逼高齡阿公阿嬤臥軌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抗爭運動。江宜樺院長不關心工人臥軌抗爭的前後因果,放任勞委會苦苦逼殺,更不瞭解勞退新制修法的本質根本是讓絕大多數的雇主了結對舊制的提撥義務,還將其視為「加薪」,聯盟試問這種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行徑與中國秦末佞臣趙高,有何不同?
聯盟訴求:江宜樺公開道歉 否則號召勞工「百倍奉還」!
聯盟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於三天內立即協同相關內閣成員向全國勞工正式公開道歉,否則聯盟將進一步發起「激進」的抗爭行動,待一「天賜良機」必定「百倍奉還」!!!
新聞聯絡人: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胡孟瑀(0921132607)
http://service-95.com/?p=473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0000-00-00 00:00:00
前三行是心得嗎?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0000-00-00 00:00:00
...這位胡先生又拿到新的職位啦這位過往還挺.....刺激的 :)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0000-00-00 00:00:00
您好,我是臺南市某建築師事務所執行委員,可以有資格戰了嗎?XD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0000-00-00 00:00:00
這寫的像是搞笑的玩意他們當成是檄文啊?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
這個聯盟還在喔,我以為己經消失了當年備取黨工就在這團體裡面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0000-00-00 00:00:00
我原本以為狗屁不通的文章 還沾沾自喜 只有政黑某費雯帝才有這種壞毛病 想不到居然還有更大咖的...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0000-00-00 00:00:00
啥? 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你以為這種名頭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0000-00-00 00:00:00
寫出來的東西就不會是 狗屁不通的廢文嗎??
作者: sunray100   0000-00-00 00:00:00
趙高被污辱了 推趙高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0000-00-00 00:00:00
史盲真多
作者: qm21   0000-00-00 00:00:00
勞工聯盟真有閒~~~~~~~~~~~~
作者: wangrs (自強號柴聯車)   0000-00-00 00:00:00
要真的這麼憂國憂民,為什麼不去向立法院施壓?只要勞基法
作者: wangrs (自強號柴聯車)   0000-00-00 00:00:00
修法通過,馬上就可以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反正立法院裡只有
作者: wangrs (自強號柴聯車)   0000-00-00 00:00:00
二個人:王院長和柯大黨鞭,要修法根本是輕而易舉,六月的
作者: wangrs (自強號柴聯車)   0000-00-00 00:00:00
會計法修法,只要少數幾個人黨團協商就修法通過了,哪要什
作者: wangrs (自強號柴聯車)   0000-00-00 00:00:00
麼行政院?所以真的要法案通過,該找的是立法院!只是我笑這些XX聯盟的不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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