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mperp:通訊保障監察法可沒規定立法院不能申請監聽 10/10 10:38
→ siliver:既然沒人講,那又何必怕被聽 XD 10/10 10:39
→ amperp:立委有前科、有案在身、有罪在身、有犯罪嫌疑的非常多 10/10 10:39
推 patiger:內容前後矛盾...明明就知道是立院總機... 10/10 10:40
→ amperp:這些嫌犯、前科犯、罪犯都在反對被監聽,原因是什麼? 10/10 10:41
→ batt0909:針對個人 10/10 10:43
→ demon3612:總機聽到的是非特定對象好嗎... 10/10 10:44
→ amperp:還是一樣啊,訊保障監察法可沒規定總機不能申請監聽啊 10/10 10:48
→ amperp:通訊保障監察法對監聽有規定不能放竊聽器,只能聽電話 10/10 10:49
→ amperp:只能掛線聽電話 10/10 10:49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涉嫌三年以上或涉貪汙、組織犯罪等罪嫌且影響社會秩序情
節重大,而有相當理由可信其通訊內容與本案有關,且難以其他方法蒐證者,得發通訊監
察書。
請問立院總機涉嫌了什麼三年以上或涉貪汙、組織犯罪等罪嫌?
因為是立委之一涉嫌所以監聽立法院?
那..不確定之一中華電信用戶涉嫌, 那麼來監聽中華電信全部通訊如何?
法律可沒規定不能監聽中華電信喔..
何況, 又沒犯罪, 幹嘛怕被監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