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美案 起訴張花冠 檢方坦承舉證不足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向大埔美開發公司負責
人潘忠豪索賄三千萬案,嘉義地院昨首度開庭,辯護律師要求檢方具體說明張花冠行使立
委職務及職務關係密切行為,與縣府決策及她個人與他人資金往來有何因果關聯。蒞庭檢
察官劉達鴻坦承起訴書舉證有不足之處,他會提出書面說明。
此案受命法官陳嘉臨昨天開庭,就兩造提出與請求的證據進行整理,張花冠因嘉義縣議會
召開臨時會而請假,由其辯護律師杜英達、蔡碧仲、葉榮棠等三人代為進行。
蔡碧仲指出,檢方只用實質影響力,硬是把張花冠在立法院敦促、支持嘉義縣重大發展計
畫的行為,與其私人資金借貸扯在一起,缺乏直接證據,連間接證據也不足。
杜英達說,「實質影響力」被學者批評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容易讓執法者羅織入罪
,而刑法是對人權嚴厲的限制,不能用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來定罪。
法官在庭上請公訴檢察官說明律師質疑的問題,劉達鴻表示,檢方應盡到舉證責任,但因
此案的卷證實在太多,希望法官給他一個半月的時間,他會提出書面說明。法官也表示,
起訴書推斷張花冠的罪行不夠細緻,需要補強,請檢方在下次開庭之前,提出書面說明。
蔡碧仲說,檢方偵查此案長達一年,證據不足就貿然起訴,對當事人非常不公,還讓公訴
檢察官邊打官司邊補證。
蔡碧仲並在庭上諷刺檢方坦承此案在偵結前,檢察長多次帶著承辦檢察官(謝渭誠、徐鈺
婷)面見檢察總長黃世銘,充分發揮檢察一體的精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9/today-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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