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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學生從台北搭台鐵自強號列車到彰化,列車進香山站前撞上闖越平交道自殺者;列車
誤點一百一十二分鐘到站,邱要求全額退票被拒,提告爭取權利;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擅
闖平交道屬人為事故,並非不可阻止,判決台鐵要賠四百一十五元。
法官指出,所謂的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阻止;民眾闖越平交道的事故,屬台鐵列車運
行事故,出於人為,應可阻止,台鐵須就其列車遲到負賠償責任。
今年四月廿九日晚間十點多,蔡姓志願役士兵疑遭女友騙光積蓄,用手機在臉書上留言「
不想活了」,闖越新竹和香山站間的美山三甲平交道;自強號列車駛近時煞車不及,輾斃
蔡姓士兵。家人看到臉書訊息趕來,為時已晚。
邱姓學生搭肇事的自強號,原預計晚上十一時許抵達彰化,但台鐵十一點多才用電聯車接
駁乘客;邱姓學生第二天凌晨一點半才到彰化,比預定抵達時間遲延一百一十二分鐘。
邱姓學生認為,列車遲到近二小時,家人在車站焦急等待,台鐵訂頒列車晚點賠償規約,
規定列車遲到四十五分鐘以上,旅客可持「列車晚分證明」向台鐵請求退全額票價,但台
鐵卻拒絕退款;他認為台鐵列車遲到已成習慣,每次誤點不退錢,乘客只能啞吧吃黃蓮,
決定為這四百多塊上法院。
台鐵辯稱,蔡姓男子突由山側闖平交道,司機看到後立即鳴笛並緊急煞車,還是輾過蔡;
事發後列車長立即通知相關單位,鐵路警察趕往處理,台鐵安排電聯車接駁旅客,整起事
故的責任應在於民眾闖越平交道,屬不可抗力事件,台鐵是受害者。但法院不接受台鐵辯
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9/today-fo10.htm
老花冤枉錢 難怪虧錢
節錄重點
不只遮斷器,鐵工局包商闖禍造成台鐵大誤點,過去一年裡有十四起,台鐵光是旅客退票
,損失將近二千五百萬,至今僅順利索賠五百萬;民眾臥軌自殺,台鐵往年不僅損失自己
承擔,還得致贈慰問金,這種錢,一年又是二千萬,這些冤枉錢,台鐵年年花得不手軟,
也難怪虧損持續攀升。
我真的覺得台灣法官....別再濫情了好嗎?
台鐵是宣稱開始對臥軌自殺之類的 向家屬索賠 不過還沒看到索賠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