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立法院調查權的界線:可調總長通聯紀錄?

作者: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3-11-07 17:36:36
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說得很清楚了
立法院為了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 本於其
固有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立法職權無限上綱到可以去向中華電信調檢察總長的通聯紀綠
會不會太誇張了呀
要修法院組織法關檢察總長通聯紀錄何事呀!
只要涉及隱私權
刑事訴訟法的搜索、通訊監察上的監聽
全部採取「法官保留」原則(大法官釋字第631解釋意旨參照)!
你們濫用調查權 要去調檢察總長的通聯紀錄(涉及隱私權)
是想架空掉法官保留的憲法價值預設嗎?
台灣有這種素質的國會
談什麼國會自律
會不會太扯了呀 老大!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7:42:00
好好笑~ 大是大非時候就說沒做壞事不要怕監聽 要監聽文就ggyy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7:43:00
好好笑~ 沒有鬼怕什麼不敢被檢驗監聽內容!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7:47:00
監聽的人沒膽被人檢驗自己被監聽的內容 有沒有不堪檢驗八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7 17:48:00
怎麼 現在又轉頭要打當初反對監聽者的臉啦? 老愛這樣自打臉不累喔? XD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7:50:00
你們比較累吧! 大是大非怎麼都被打臉 我要求關說立法啦!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7:53:00
最強雙重標準就是享受監聽的人整天大是大非 卻不敢檢驗自己啦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7:55:00
平常享受監聽又大是大非的人 其實最喜歡關說司法 怎不敢檢驗?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7 17:56:00
拿出檢驗的法規啊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7 17:57:00
被自己的主張打臉還開心嗎? XD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8:00:00
我超開心! 享受監聽又說合法性卻被北檢打臉 被起訴又不下台
作者: IE5 (SF)   2012-01-07 18:02:00
現在連立院質詢都龜縮躲起來! 跟大是大非嘴臉比 差太多了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7 18:02:00
北檢起訴的是什麼罪名 你看得懂嗎?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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