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陳為廷/丟鞋,我毫無悔意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3-11-11 19:32:38
陳為廷/丟鞋,我毫無悔意
陳為廷/清大學生
動員千餘名警力、層層拒馬、擾民封鎖,國民黨十九屆全代會,終於在人民萬鞋齊飛的憤
怒中,難堪落幕。為何國民黨都已經千方百計將地點移往偏鄉,還是有那麼多民眾前往抗
爭、「維安」陣仗仍如此之大?回顧一下近來人民遍地烽火的丟鞋行動,相信就不難理解

非關說 是政爭
兩個月過去了,強拆大埔的劉政鴻仍穩如泰山,中央也絲毫沒有要正面回應民間訴求的意
思,檢調單位未對劉政鴻弊案進行搜查、竹南咖啡遭砸店近三個月未破案,而針對抗議者
的濫訴鎮壓,倒是偵辦神速。勞委會對關廠工人的訴訟仍持續進行,而工人訴求已久的《
勞基法》修法時程,仍不見天日。黃世銘被起訴了,仍堅不下台,而顯然同涉「洩密」重
嫌的馬英九,則至今未曾為他「毀憲亂政」的政爭行動負起政治責任,甚至當初言之鑿鑿
要徹查的「關說案」,也仍躺在立院紀律委員會,更坐實了這個政權真正在意的並非關說
,而是政爭。
「巧合地」接連爆發的麵包香精、假油、禁藥、蔣友青事件,洗去了媒體版面,但並沒有
使人民忘卻:在此之前政府所犯的重大失誤,沒、有、任、何、一、項獲得解決。這才是
國民黨之所以畏懼、人民之所以憤怒的主因。
國家暴力機器
站在這個基礎上,近日來馬政權、部分媒體及論者對「丟鞋」所作的謬誤批判,也就迎刃
而解。以下分兩點回應:
一、 有些論者指出,丟鞋無助溝通,社運團體應採取其他和平理性的方式來提出訴求。
但事實是,包括全關連在內的「929社運連線」等諸社運團體,面對長期壓迫,所進行的
各種「和平理性」的記者會、街頭抗爭、政府對談,累積不下數百場,但仍擋不住拆屋、
強行動工、被訴、強闖喪家上香、黑箱立法、總統違憲。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採取
了「丟鞋」這樣相對激烈的行動,爭取對話空間。
二、 另有包括馬英九在內的論者,批評「不應使用暴力」,甚至反問:「若今天抗議者
可以丟總統,那改天不同意見者是否也可以對抗議者施暴呢?」但事實上,抗議團體行動
的目的不在攻擊個人,而是在對總統、縣長等人的施政表達抗議。當政府以國家暴力侵犯
人權,人民又無體制內管道即時抵抗時,人民本應保有丟鞋的權利。而這當然不代表不同
意見者對丟鞋者施暴,是同樣合理的,因為社運團體顯然與握有權力的政府不同,我們無
權動用國家機器侵害他人權利,若遇爭議,也可透過溝通、甚或訴訟來解決。這都不構成
任何人對抗議者施暴的正當性。
綜上所述,馬政權及國民黨立委不正視自身問題,反倒將力氣花在批評、鎮壓抗爭者,是
根本放錯了重點。這樣看來,未來三年,抗爭只會持續升高。
持續算清總帳
作為公民,在全代會過後,我們應當持續將過去的總帳算清,包括各議題的解決,和馬英
九啟動「毀憲亂政」政爭的政治及法律責任。實際的作法,除了持續的街頭抗爭,還包括
對馬提出罷免與彈劾。而面對執政者針對抗爭者提出的司法濫訴,我們也必須設法在司法
訴訟中,力陳主張,為後續的抗爭者撐開空間。
文章刊出的這天,我將與捍衛苗栗青年聯盟的成員,為包括丟鞋案在內的三起抗爭案件至
地檢署應訊。
我將明確地告訴檢察官:丟鞋,我毫無悔意。這篇文章,就是我所有的答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11/today-republic1.htm
1.檢察總長有任期保障 除非他自己願意 別人也很難把他趕下台
2.立法院紀律委員會 甚至整個立法院效率低落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也要算馬政府頭上?
3.採取了丟鞋這個發洩舉動 除了增加媒體曝光度 製造對立以外 哪來的對話空間增加?
甚至反而把你們自己的訴求給模糊掉了
4.民主社會中任何人當然都有表達自己的意見的權利 但應該要在互相尊重前提之下
不管是人民一票票選出來的縣長總統 抑或是代表公權力的基層公務員 警察
沒有誰活該被你的臭鞋丟 你沒有比那些人尊貴到哪裡去 真以為自己是正義化身?
"公僕"不代表他們真是隨便你打罵的僕人奴隸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2-01-11 19:34:00
逼死人的縣長 被丟鞋 剛剛好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2-01-11 19:35:00
(冷笑)當地同意戶的比例比劉政鴻選票還多有本事不會去丟鄰居鞋子?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2-01-11 19:35:00
本來不應該拆的房子把人家拆了 讓人抑鬱而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1 19:35:00
賴清德表示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2-01-11 19:36:00
不應該拆?拆房子的事連法院都開了綠燈,去丟法院鞋子啊你要制裁誰啊,07年的內政部長?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還有那九十幾趴的鄰居?通通制裁?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2-01-11 19:36:00
原來自殺還是別人的責任喔....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2-01-11 19:37:00
有本事的,上大埔去找其他贊成的鄰居抗議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1 19:37:00
該不該拆不是你鍵盤科南可以決定的 也不是陳丟鞋可以決定的認命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11 19:39:00
某大學憲法教授新發言:丟鞋是展現民意 軍警阻止丟鞋是獨裁當然,獨裁是違憲
作者: jordan621 (bonbon)   2012-01-11 19:40:00
苗栗王想霸王硬上香,被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2-01-11 19:41:00
被丟剛好沒錯啊 但被抓也是剛好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2-01-11 19:42:00
服從自己的道德OK 但不要被抓還靠腰
作者: mystaunch (龍非池中物,鳳非水中鳥)   2012-01-11 19:43:00
要不要支持藍的也去丟一下蔡英文或蘇光頭
作者: mystaunch (龍非池中物,鳳非水中鳥)   2012-01-11 19:45:00
沒人說只能丟總統,我們丟別黨或陳為挺也ok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2-01-11 19:50:00
該說不同意戶擋人財路所以...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11 19:51:00
那怎麼當場像該教授丟鞋展現民意呢?沒有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2-01-11 19:53:00
我看同意戶趴著趴著不會中槍 只能說劉三好加一好囉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2-01-11 20:00:00
還是多讀點書讓邏輯通一點再來放炮比較言之有物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2-01-11 20:03:00
陳為廷:幫民進黨丟票,我毫無悔意...
作者: slamdunk1024 (堯曰)   2012-01-11 20:17:00
這種咖洨寫的廢文 根本不想浪費時間去看 社會給這種咖洨太多關注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11 20:51:00
lie神還沒拆南鐵就逼死老人家囉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   2012-01-11 21:43:00
所以我向這傢伙丟鞋,他不會告我嗎?
作者: yuiping (iping)   2012-01-12 00:50:00
陳吱廷會不會說:被關!我毫無悔意!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2-01-12 01:20:00
獨裁??? 我笑了....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2-01-12 08:46:00
逼死人的市長 被丟鞋 剛剛好 維廷去丟賴神吧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2-01-12 08:47:00
人家去張家上香 你姓陳的在多事什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