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面就已經發了很多文章,在討論哪些反對的意見是不成立的,或者其實隱含著
可能的歧視成分。這其實也是一個檢視自己到底有沒有歧視的心態的機會。
我的立場一貫是,在所謂民主的社會裡,真正的自由是表現在你最不喜歡、最憎惡
的對象的自由上。我不是同性戀,我也沒辦法接受男同性戀行為(至少網路上找Α片
看到男同性戀的部分我就會直接關掉),但是我認為在基本權利上,那是完全不同的
一回事。
有很多反對意見我很難接受。比如說,同性戀家庭對後代有不良的影響。關於這一
點我只能說,我到現在沒有看到任何反方意見拿出相關的統計的資料出來證實,同時
,也沒有人對我前面說的,女同性戀家庭透過人工受孕的方式表示過意見。
這個反對意見是很危險的,因為它非常接近優生學甚至納粹的主張。如果一個同性
戀家庭的健康後代會因為「有不良的影響」要禁止,同理更應該禁止諸如犯罪者家庭
養育下一代,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