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石台平你在唬爛啥?

作者: stayinalive   2013-11-20 23:08:06
  542旅的人早知洪仲丘 bmi過高不能像一樣人這種操法,
  而最後監視他的士官也明知洪仲丘已經顯露疲態,
  還照樣給他操下去,果然因此而死,依法律邏輯,這就是他殺。
  法律對一個人的死亡,只有他殺和自殺,沒有 "他為" 這種
  概念,也不可能有這種概念,一個好好的人會死掉,
  不是來自體內就是來自體外,來自體外就是他殺,
  只不過有故意與過失的分別。而依 542旅這群人的作為,
  明知操練有導致生命危險的結果,當然是故意,
  而致死的原因,當然就是這些人故意整人的意念,而不是bmi,
  還說啥有五個人操練,只有洪仲丘一個人倒下,顯見問題在洪個人。
  石台平這種硬掰法,只會讓人民對軍方更不齒。
  那些什麼1985之流的,又可以笑出來的,石台平這種強力救援,不笑都不行!
我google了一下,他好像是國防醫學院畢業的。
  看到這人又出來硬掰,我徹底支持修法,不容軍方設有任何司法功能的機關!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2-01-20 23:29:00
我看不太出來這篇是反串還是認真? 充滿幽默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2-01-20 23:45:00
政黑的民眾絕大部分都認同石法醫的看法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2-01-20 23:52:00
你這篇才是搞不懂狀況 法醫就其專業提供見解就夠了 怎麼適用法律或是該事實在法律上如何評價才是法官的事是故意還過失那是法官的事 跟法醫無關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21 00:08:00
第一句就很有問題 志願役的常識力可沒一般想像的高
作者: yevvi (yevvi)   2012-01-21 00:18:00
志願役:如果你真的bmi那麼高,你還跑過來當兵幹嘛...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2-01-21 00:20:00
石尚書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2-01-21 00:21:00
推。
作者: Ryaniii (詮)   2012-01-21 01:06:00
法律只有過失致死和殺人 甚麼自殺他殺= =
作者: viery (viery)   2012-01-21 01:06:00
殺=故意 沒有過失殺人這種東西
作者: Ryaniii (詮)   2012-01-21 01:07:00
明知有生命危險就是故意? 那你超速明知對他人有生命危險所有超速的通通殺人未遂抓去關
作者: Ryaniii (詮)   2012-01-21 01:08:00
不懂刑法就不要誤導人好嗎
作者: freeway1023 (自由公路)   2012-01-21 01:08:00
5 5 無誤
作者: viery (viery)   2012-01-21 01:09:00
照禁閉生的說法 洪從頭到尾都沒說自己身體不舒服 明知有生命危險應該也不成立
作者: Ryaniii (詮)   2012-01-21 01:09:00
來自體外就是他殺? 阿你被天上掉下來的隕石砸死是他殺喔?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2-01-21 02:26:00
軍法系統的公信力早已蕩然無存,江國慶冤案殷鑑不遠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2-01-21 07:50:00
國軍跑5000公尺,500公尺障礙,那個人沒有面露疲態?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2-01-21 07:51:00
又那個人沒有冒著中暑或心臟衰竭的危險在操練?這樣國防廢掉算了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2-01-21 08:08:00
風險零容忍!
作者: killyou (xxx)   2012-01-21 08:31:00
每呼吸86400秒會減少一天壽命.明知呼吸有導致生命危險的結果,這就是故意,這就是他殺,馬難道不用負責?馬英九下台!
作者: lajunbo (嗯嗯)   2012-01-21 09:29:00
簡直悲劇的法律概念~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2-01-21 10:15:00
這真的顯示做人不能學馬囧, 風吹兩面倒就會兩面不是人.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2-01-21 20:57:00
希望你不是法律系的,不然你刑總老師會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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