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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但平等?放屁─談反多元成家者的偽善與栽贓/呂紹煒2013.12.2
上周六,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的反多元成家方案的遊行,火熱在台北上演。聽到那
些反對者及政客的反對理由,讓人對這些人的偽善、栽贓感到訝異。
立委丁守中說,尊重同志與多元性別者有相愛、同居等權利,法律對其保障不足部份,可
立法補強;但傳統夫妻、家庭概念不該被輕易改變。
看得懂這段話嗎?前面聽起來像是支持多元成家,對同志充滿著善意,甚至還贊成要給予
更好的法律保障;但最後來一句卻是否定一切,同志最需要的法律保障婚姻權,在「傳統
夫妻、家庭概念」的大帽子下,還是要歸零。
這讓人想到美國幾百年來的種族歧視,雖然在南北戰爭、解放黑奴後,黑人仍是次等公民
。一八九六年,一個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統的波雷西,拒絕遵守黑白人乘坐火車要分坐不
同車廂的規定,結果大法官布朗主筆的判決認為,該規定未違憲;其判決書的「分離但平
等」原理,等於是由美國最高法院背書允許繼續歧視黑人、維持種族隔離。爾後半世紀,
許多控訴種族歧視的案件,都在此「分離但平等」的原理下無功而返。
今日回看,每個人都可看出「分離但平等」原理的偽善與矛盾─只要是「分離」,就沒有
平等可言。表面上說是尊重、種族平等,實際上則是在法制制度上就把不平等法制化。
因此,那些說他們非常「尊重」同志的選擇、尊重他們相愛、同居的權利,甚至願意讓法
律補足以法律保障不足,但最後話語一轉,卻變成反對多元成家方案者,不僅讓「尊重」
這個字眼變成最廉價、缺乏實質意義的詞彙,其作法更是十足偽善、虛矯。試問:同志法
律上最需要者,不就是婚姻平權的保障嗎?法律上的婚姻保障,不是只有婚姻一事,它牽
涉到許多相關而來的財產權、醫療權等保障。
至於那些還把多元成家方案說成造成家庭解體、性解放、影響人口、殘害下一代幸福等說
法,就不值得一駁了。所有這些反多元成家方案者眼中的「惡性重大事宜」,那件不是在
沒有同志運動、沒有多元成家方案前,就已經是一個「現在進行式」了?
蓬勃的性產業、無孔不入的A片文化、離婚率的升高、男女性關係的開放、虐兒案的成長
…..,有那一個不是發生在異性戀的世界?又有那一個是因為多元成家的影響?沒有,一
個都沒有。但,那些反對者可以把這些事全部歸因於同志、多元成家方案的影響與後果。
這簡直是栽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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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煒今天有些激動~不過尊重這個詞,倒是滿常被濫用的,
「我尊重你...但是blab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