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日月明功」媽媽虐死兒子的慘劇,
又讓我想到1995年失落的宗教法。
那時學者提出的宗教法,
主要要求是宗教全部公法人化,
於內政部登記,
所有收支明細都必須交由內政部稽核,
動產與不動產依法抽稅納稅,
深山、國有地與水保地禁止建築任何建築物,
住宅區禁止設立宗教會所,
不得將土地財產登記於不存在的虛構人士名下、
違法宗教團體列管等....
如今都將近20年了,
法案依舊躺在不知道哪裡,
而我們依然要繼續忍受住宅區私設神壇陣頭團練與鞭炮噪音擾人,
劉政池擅自將國有地蓋寺廟,
妙天妙禪假借宗教斂財,
附佛外道假喇嘛性侵,
寺廟至今不用繳土地稅,
天文數字的善款淪為私人荷包禁臠,
不明宗教詭異教義虐死人....
可悲的國家,
無能的政府,
瀆職的立法機關,
偷懶的稽查單位,
跟傻呼呼被蒙在鼓裡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