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台大法律系的傑出校友
當政治人物的搞亂政治 亂搞政治 當法官的收賄
唯一的貢獻:提高台灣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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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景彬索賄300萬 小三多要200萬
【聯合晚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3.12.23 02:56 pm
63歲的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曾涉及投資地下錢莊和喝花酒等問題,10多年前一度被休
職3年懲戒,調回台中高分院當民事法官,這次因貪汙案被押至今,同事不禁感嘆。
多年前,錢莊業者曾向檢方爆料,胡景彬在酒店會摸小姐胸部,還會叫小姐坐他大腿。
胡景彬台大法律系和法研所畢業,民國1979年開始擔任法官,1992年在台中地院擔任庭長
後,曾被控利用法官威勢「索賄」、還投資不法事業。
檢調追查他索賄案發現,他因為之前的案件和休職處分,行事更低調,檢調追查他住處都
無所獲,最後才發現,他不自己接手機,不開車,要求小三載他到住處附近路口下車,他
再走回家,沿途還會東張西望,注意是否遭人跟蹤。
追查他索賄行動中發現,胡景彬多次在小三住處與小三對當事人指導該案策略,並指示對
方最好找能配合的林姓律師代為訴訟。當事人為感謝胡景彬審理中偏袒她,曾買價值4萬4
千多元的琉璃送他。
胡景彬被控向當事人索賄300萬元,他的小三卻向對方謊稱需500萬元,拿到現金,其中
200萬元繳自己的信用貸款和借款,小三為避免被檢調查出,特意將現金賄款的膠膜和捆
鈔帶拆掉,改以橡皮筋綑綁,最後仍被檢調追查發現。
【2013/12/23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