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naSue (著圍巾的修女)
2014-01-12 17:43:58https://www.facebook.com/stormmedia/posts/235558423292542
2014年1月12日
夏珍
一個年編預算7、8億,看不出具體施政績效的機關,其實可以忘了它的存在;但是,這個
幾乎被人遺忘的機關卻時不時要自己鬧些醜事,提醒眾人:要看笑話這裡有。
這個以出醜証明自己存在的機關,來頭不小,正是舉世政治體制中獨一無二的監察院。
扁政府時代,監察院曾經空轉三年半,雖然省下20億國家預算,卻因為破壞「五權」體制
而被罵臭頭;沒想到,馬政府上台重新讓監察院運轉,卻也沒辦出什麼好事,有一個以傳
道重於監察職權的院長;有若干自居太上宰輔的監委,三不五時約詢首長聆訓,恨不能改
變政府施政於股掌。
更誇張的是,還有一個不知國家檔案為何物的秘書長,硬生生銷毀大批監察院檔案,遭到
監委彈劾後竟以「一個看不慣的監院小職員」發出黑函,檢舉彈劾他的監委們將他移送司
法調查並涉「關說施壓」。
類似秘書長銷毀院內檔案之事,何需監委彈劾?院長行政懲處從記過到撤職都行,偏偏前
有院長護短不辦人,後有監委以彈劾行政首長的規模處置自家秘書長;即使如此,從院長
、監委到秘書長,這群監院怪咖還是分毫不傷,該領薪水照領,想發黑函照發。莫怪以傳
道為己任的院長曾感嘆:這樣的監院不如廢了,想當然耳,群起而攻院長的還是監委。
馬政府執政六年敗筆不少,監察院肯定是不可忽略的一筆;當然,成敗是鏡子的兩面,經
過這些事,大家終於承認;孫文學說的「五權分立」簡直莫名其妙,監察院果然有其不必
存在的道理。
.....
國父的五權分立,應是指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
,是為了避免國外的議會獨裁和政府無能,不過從立法分出來的監察,本身
不能獨立行使,而一再遭受首長部門影響,所發揮的空間自然有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