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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5
王黨籍假處分案法官 監院通過彈劾
〔記者陳璟民、張文川/台北報導〕監察院昨天以十票對三票,通過監委黃煌雄、劉興善
提案彈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陳靜茹,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監委調查,陳靜茹於九十
九年間審理民事案件,以複製他案判決書的方式,製作明顯錯誤的判決書,送達給案件當
事人,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損害司法威信,確有違失而遭彈劾。
陳靜茹︰誤寄判決書草稿 深自反省
陳靜茹昨天乍聞此事時,一度難過得說不出話。稍晚她發表聲明承認失誤,已深自反省,
但強調她是誤將判決書草稿寄給書記官,絕無剪貼判決、抄襲他案交差的意圖。
陳靜茹是「九月政爭」中,立法院長王金平聲請黨籍假處分案的陪席法官,她涉於九十九
年十二月承審一起民事案件時,為避免遲交判決書,竟濫製判決書充數,民間司法改革基
金會去年四月初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十月中旬結果出爐,認定她損及人民權益,移
付監院審查彈劾。而本案的時間點也引發秋後算帳的聯想。
監委查知,陳靜茹於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四點多,進入台北地院民事審判資訊系統
,製作某民事案件判決書,同月十六日宣示判決後仍未完成,她為避免遲交判決原本,竟
於判決當天下午五點多,「複製毫無關聯的他案判決理由,並調整段落項次,使外觀符合
判決格式的判決書電子檔」,上傳資訊系統後未告知書記官,導致列印錯誤的判決正本送
達當事人。
彈劾案文提及,兩造當事人收受後都覺得內容怪異,聯繫書記官報告陳靜茹,她又未於合
理期限內裁定更正,僅指示書記官再寄一份正確版判決書給當事人,大約一年後,第二審
言詞辯論中,高院法官發現存在兩份判決書,致電給她,才做出更正的裁定。
黃煌雄、劉興善強調,民眾對司法公信的要求很高,涉訟當事人無不期待法官嚴謹、審慎
處理攸關人民重要權益的每一案件,陳輕率疏忽的態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違背公
務員服務法、民事訴訟法、法官守則等。
陳靜茹解釋說,此案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宣判,當天書記官請假,她要先上傳主文給代
理書記官,但一時不查誤將判決書草稿寄出;書記官隔天銷假上班後,不知是誤傳也未校
對,就列印寄給當事人,後來她將完稿判決書傳給書記官,書記官向她確認,她才知道已
寄出草稿,在此之前她並未意識到誤傳草稿。陳靜茹表示,當事人來電告知後,已立即補
寄正確判決,當事人已在時效內提起上訴,並未影響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