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詐騙新招!不理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1-18 02:03:37
純粹來問問題看我的理解有沒有錯
該新聞是告訴大家
不管任何人 只要花500塊跟法院說某人欠我多少錢 要法院幫他討還
然後法院就會寄文件給該人叫他還錢 不管欠錢是真的還是假的 法院也不沒義務求證
然後如果那個人沒有理會法院送來的文件 法院就會直接扣押等值的財務?
而且即使之後證實是詐騙也依然有效?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1-18 02:14:00
至少要有債權的憑據,像是借據,本票之類的,但你知道的都已經是詐騙集團了,捏造上述的東西再簡單不過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1-18 02:18:00
所以我的理解基本沒錯 法院被詐騙 卻是搞不清楚狀況不理會的民眾受害?
作者: lnceric008 (零零八)   2014-01-18 02:33:00
法院沒有被詐騙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1-18 02:39:00
詐騙集團拿造假的債權文件讓法院相信債權屬實不就是法院被詐騙嗎?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4-01-18 02:43:00
使公務員登錄不實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1-18 02:48:00
通常當事人有異議,詐騙集團就會烙跑了,所以這次搞這麼大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1-18 02:49:00
感覺非常的不單純啊,因為一查這些債權文件不就露馬腳了?
作者: RieX (eX)   2014-01-18 03:08:00
詐騙集團有可能從頭到尾都是人頭戶 抓到也掀不出來
作者: RieX (eX)   2014-01-18 03:11:00
如果這債權事後證實是偽造的 那我不理解為什麼不能撤銷判決
作者: RieX (eX)   2014-01-18 03:12:00
因為最初的命令申請的理由已經不成立了不是嗎?
作者: RieX (eX)   2014-01-18 03:14:00
姦殺犯都判得這麼寬鬆 你法院20天就要人背5000萬的債一輩子
作者: lnceric008 (零零八)   2014-01-18 04:03:00
法院對支付命令沒有很嚴格在審查 20天內也可以無理由
作者: lnceric008 (零零八)   2014-01-18 04:05:00
提出異議就撤銷了 命令生效後可以再審 但很麻煩吧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1-18 10:25:00
少說都有偽造文書 我自己都常在發支付命令 感覺這個案情沒有表像中的單純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1-18 11:06:00
至少他的個資要先落入他的手中吧?何況債權證明這玩意,就拿本票哥愛跟你賭本票這事來說吧,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1-18 11:07:00
本票雖然沒啥屁用,時效限制也很短,要有這東西至少戶藉地身份證號碼,印章(這有洞不是你隨便刻一刻就好)。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4-01-18 11:27:00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1-18 11:32:00
昨天卓伯仲才被判刑,樓上堅持崩潰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4-01-18 11:50:00
卓伯仲是因為動到馬吳的競選結餘款才被判刑 加油好嗎?X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1-18 11:53:00
怎麼不說說王金平的故事啊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1-18 11:54:00
看來國民黨也不會因為是自己人拿錢就輕輕放下的樣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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