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六月飛雪!張德正案 高院第三度發回更裁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2-01 08:01:47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460695.shtml?instant
【中央社╱台北1日電】
2014.02.01 06:42 am
張德正羈押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第三度駁回檢方聲押聲請,裁定交保。台灣高等法院今
天凌晨第三度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最快今天第四度開庭,審理張德正羈押案。
男子張德正25日駕駛貨車衝撞總統府,受傷住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29日待張德正出院
時將他拘捕到案,訊後認為他有逃亡之虞,且張德正寄給媒體的自白書中,揚言在司法案
件未獲平復前,將再犯殺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
不過,台北地院以張德正傷勢無逃亡之虞,裁定駁回羈押聲請,北檢即時提抗告,台灣高
等法院除夕凌晨發回更裁;北院開庭後再度駁回,責付給3名律師,檢察官再度抗告,高
院大年初一清晨再度發回,北院裁定新台幣15萬元交保。檢方再提抗告。
高院審理後指出,北院已認定張德正涉犯殺人未遂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再犯之虞,
所為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但僅以被告身體狀況不佳,即認無羈押必要,並未詳細敘明
理由,有混淆羈押必要性及執行羈押可能性之嫌,並非妥當。
高院表示,原審命張德正以15萬元具保,並未敘明如何斟酌被告的資力、家庭狀況,而認
為這些金額已足以防止被告逃亡;要求他除了維持日常生活及醫療所必需外,未經法院或
檢察官許可,不得從事與醫療及訴訟以外無關的活動,對本案或其他涉訟案件當事人或家
人,不得實施危害或恐嚇的行為,均有欠周延。
高院斟酌本案乃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不論如何裁定,均應有詳盡且符合經驗法則、論理
法則的理由,始屬恰當,而北院裁定仍有難謂妥當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作者: richard1003 (Deep Blue )   2014-02-01 08:15:00
這種案子可以交保,以後大家都來撞公家機關好了
作者: richard1003 (Deep Blue )   2014-02-01 08:16:00
我才想問地院是腦殘嗎?白癡判決駁你三次還判一樣的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4-02-01 08:31:00
可見台灣的司法系統爛到根了人人都說司法就像皇后的貞操不容質疑台灣的司法倒像路邊的流鶯四處開價拉客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2-01 08:55:00
每天放出來的條件越來越多 最後就收押了XDDD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4-02-01 09:01:00
你們這樣玩是要人家怎麼發廢文...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2-01 09:07:00
湊七進七出吧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2-01 09:13:00
德州哥 有人搶你的費雯 快點多發幾篇教訓他們~~~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2-01 09:18:00
這樣玩他等等又往自己臉上貼金說蔚為風尚洛陽紙貴了
作者: mimi33 (mimi33)   2014-02-01 09:22:00
推樓上XDDD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4-02-01 09:47:00
快出廢文對死他們XD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4-02-01 10:11:00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9.9%就是方丈的十八銅人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2-01 10:13:00
學佛哥 新年快樂....大過年的 就來政黑玩9.9%的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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