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8 23:29:38※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J0aUVtX ]
作者: 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討論] PTT被告妨礙名譽
時間: Tue Feb 18 01:32:12 2014
※ 引述《knnioio (梅迪恩王子)》之銘言:
: 剛收到傳票 我還以為是這幾天在洽特版推文被告
: 仔細一看才發現是101年9月在台灣大學批踢踢BBS PO文涉嫌妨礙名譽
: 但是我完全沒印象有跟人在推文或是站內信吵架 有也早該告了啊 冏
: 怎麼現在才收到這傳票
: 幸好在土城而已
: 不過老實說沒預過真的會有點緊張 女孩們能指點我一下嗎?ˋ(′_‵||)ˊ
妳好,我是前八卦版主,
八卦版近兩年有好幾位訟棍流竄,受害者越來越多,
他們的慣用手法如下:
1.先註冊幾十個PTT帳號。
2.先開出分身一號去某個版發引戰文。
3.標題內容可以是......
『少年拍的奇幻漂流超難看,一個印度人和老虎在打架而已』
『士林夜市的某家牛排超級難吃,女工讀生沒奶又沒氣質』
『馬英九才是王道,阿扁除了貪汙什麼都不會』
(以上全部都是舉例,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4.接著開出分身2.3.4.5號出來,在推文內謾罵分身1號,藉此炒熱氣氛。
5.鄉民路過看到那個多人在罵,就順手推一下文罵兩句。
『這部電影智商要夠高才看得懂』
『你好奧客唷』
『白癡馬迷』
(沒錯,你推這種程度的推文就會被告了)
6.大約2~8個月後,鄉民就會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書。
長這個樣子:http://ppt.cc/aACC
(我上次去信義分局做筆錄順便打卡當紀念)
7.網路訟棍在哪家警察局報案,不管你住在台灣的哪裡都得跑去那家警局作筆錄。
8.接著網路訟棍會寄信跟你提和解,和解金通常在1~3萬左右。
(據說有殺價的空間 XD )
9.如果你不肯和解,沒多久就會收到傳票。
長這個樣子:http://ppt.cc/v497
(這是我上次收到的,當八卦版主十個月被告三次)
10.網路訟棍靠這種無差別攻擊,看看能不能告到.....
『路途遙遠的』『上班沒辦法請假的』『怕事怕麻煩的』『學生族群的家長願意和解』
這幾種類型很容易就願意跟他和解。
PS:我被告的理由是『在八卦版發公告提醒大家小心訟棍所以被告妨礙名譽』
新聞影片支援:http://www.youtube.com/watch?v=N_e9nh7XZkY
============================================================================
接著收到傳票後,你可以先打電話給事務官詢問,
如果你想轉移開庭地點的話,寫信去申請即可,
(訟棍就是希望告到路途遙遠的,這樣才會願意跟他合解)
信件內容不需要固定格式,也不限定使用的紙張,
這是我的範本:http://ppt.cc/NH3R
如果你開庭日剛好有事,也可以寫信去延後,
這是我的請假範本:http://ppt.cc/30Xj
希望對妳有幫助,
切記!不要怕他,也不要輕易跟他和解,
因為這類型案件大部分都不會成案,
他只是要讓你疲於奔波後自願跟他和解,
但是你似乎住在北部,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
額外補充:
有些訟棍,是不會跑警察局的(據說是剛好住在法院隔壁)
他們通常都是直接去法院提告,所以被他們告基本上是不會收到筆錄通知書,
而是直接收到法院傳票,原PO沒收到筆錄通知書就是這個緣故。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4-02-18 23:32:00ㄟ跟我一模一樣耶,該不會是同個案子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8 23:36:00詳細可以去女聊版看^^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8 23:36:00要刪推文唷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8 23:37:00刪了~不小心直接轉 所以剛剛在刪QQ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0:15:00訟棍固然可惡 網路討論前也先要搞懂何謂"人身攻擊" 不然被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15:00是剛好最近在處理前年政黑大嬸的案子嗎? XD 我也有收到邀請函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16:00只是被水桶10天 不用擔心 很快又能見到德州光彩的.... 大概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2-19 00:16:00是要辦板聚了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17:00G大是因為哪篇被告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17:00是啊...像我是新北 所以跟女板那位一樣要到土城半日遊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18:00咦? 都沒寫內容?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19:00傳票上只寫幾年幾月發文被告
嗯,只是覺得說目前有收到訟書的,看起來都有被德州備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19:00我也好抖(抖抖抖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20:00我看我以後還是別推文好了=_=
我的完全沒寫原因,只寫告了啥和出庭日期,連原告是誰都不知道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2-19 00:22:00不是一般都會寫案號案由的?真是奇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22:00告啥? 妨礙名譽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22:00有案號啊 案由就是妨礙名譽 補充說明就我講的 會有日期提示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0:23:00就直接"討論主題"而非針對個人人格私人身分作攻擊 這樣很難? 或者在攻擊別人之前想想自己喜歡被攻擊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24:00基本上某人的情況是 貼他之前犯案的新聞都會被告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24:00你該不會也有推選版主吧XDD
不太曉得....應該是先跑偵查庭後再分案審或不審理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2-19 00:24:00有些人告人的理由也很牽強啊,但警察還是得受理
完全沒有,我也不是第一次收到船票,所以覺得很奇怪還打電話去法院問才知道告我的人住台北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2-19 00:25:00我記得之前在哪有看到教學說好像辦個什麼手續就可以變成是告人的人要到被告這邊出庭?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25:00如果我中槍 我應該會跟他耗到底吧 上台北剛好能找閃光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26:00原告就被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26:00er別話講太滿 以我們遇到的情況 你前面推文[被告活該]這四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0:26:00惡意挑釁文就直接無視 不隨之起舞..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27:00去女板看原文 還有底下的補充就知道該怎樣轉移了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0:28:00抱歉 話講太滿 把那句刪掉 我要好好反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28:00我是比較期待趕快立法通過處罰濫訴者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28:00政黑上 5年前前後後害了不少人被桶 我仇家應該很多...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28:00年初就收到過了呀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29:00小心 檢事官很兇 會逼你承認是在罵某人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0:29:00我前兩天才無意發現這個版 抱歉不應該話講太滿 哀...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29:00S版大 我能刪那句推文嗎XDD 版規上好像不行?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30:00現在幾個板在爆的濫訴者是無所不用其極在告人 只要沾到一點邊都能告 目的就是擴大灑網範圍 想辦法多賺幾個願意和解者
我不覺得檢察官會一開始就凶人,我前幾次的經驗是都會先觀察態度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31:00我是被她嗆說是以為她是白痴才看不出來是在罵某人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31:00ERM的推文 他再推文中說想刪...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32:00反正一律否認是在針對某人罵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0:32:00不刪無所謂 當我錯誤示範 太可怕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34:00其實也不算什麼錯誤示範 只是遇到濫訴者時 他想告人的標準
訟棍怎樣都能告,你防也沒用,平常發言注意別指名道姓也別針對的太明顯,針對某人的時候別用太尖銳攻擊詞句。有注意這些基本上都告不成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36:00獾獾來吃蜂蜜會有罪嗎?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37:00他告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37:00雖然是告不成 不過時間還是被這些人浪費掉了 (攤手)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38:00想到我上次被說要拿出證據的成語事件...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38:00憂歡派對 (誤)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39:00法官看到他列出的8000多頁資料會不會幹聲連連?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39:008000頁?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40:00聽說是8000頁 政黑八卦日文共享之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41:00你去問檢事官啊 我一律不承認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41:00如果檢察官認為看得出來 那就可能起訴 要多跑一次法庭見法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41:00獾不是一種動物嗎? 怎會變罵人...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42:00當天檢事官認為是就是囉 反正她態度也不是很好 大概是8000頁被迫看完很幹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43:00反正我該陳述和補述的都交給她了 要怎樣發展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43:00水桶別人也是XDDDDDD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44:00一起去偵查庭的有心情小組長 只因為說維持某人水桶原判也被告小組長頗正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45:00真像呢!!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46:00地檢署不敢照那不是德州嗎?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00:47:00那天只看到瘋狂馬克 超想看政黑齊聚地檢署的至於法院就不用了 希望大家都是不起訴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0:49:00不起訴結一結大家都省事
很難吧,我到時候申請轉移到我這邊審理他肯定就縮回去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52:00據說 政黑是有2個會告人吃飯的?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0:53:00有申請轉移的方法嗎? 哪天被告換讓告人的跑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1:03:00恩恩 謝謝 希望用不到就是QQ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1:08:00也不怕啦 只是做個樣子XD 在某些人的文章我都會先看過自己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2-19 01:08:00er兄台話真的不能這樣說。你遇過被水桶告版主妨礙電腦使用的沒下限嗎?千萬不要低估訟棍的創意好嗎?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1:13:00有些告人的理由不是沒做虧心事就可以避免的吧XDDDDD
我的意思是你平常注意一點的話,告了也不會成案要告就給他告,沒在怕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1:16:00非常抱歉又造成誤解 台灣訟棍創意應該發揮在文創上XDDDD
文創不需要這種「創意」台灣的設計類學生缺的從來都不是創意,是技術和知識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1:19:00找那種縫鑽的時間拿去打工會不會比較賺?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1:21:00其實這種炒短線賺錢的也不是只在台灣 美國這很多scam也是"創意無限" 騙錢這麼容易何需費力去"打工"賺錢?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2-19 01:24:00以前曾經看傑夫在自己的書裡面提告美國人是愛告出名的..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2-19 01:25:00抱歉是「提過」......我一定是太累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2-19 01:26:00他就是嘗到甜頭了才這樣搞。誤交南部民進黨那邊損友們真可怕。不過兄台我個人勸你還是別太過參與討論訟棍的好。我個人跟他交手好幾次了你可沒有。良心建議是安全起見你還是點個爆米花看戲就好了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1:29:00我嗎XD?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2-19 01:39:00哼,老子在國外,有種插我唉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1:40:00(插) XD
作者:
ermina 2014-02-19 02:46:00他叫我閉嘴啦 兇巴巴的 ...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03:16:00QQ
作者: okagami 2014-02-19 03:43:00
德州不能亡.....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08:29:00對了 我做夢夢到 某位訟棍已經升級帝國時代 會故意跑去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08:30:00的縣市告讓人家麻煩 或者拆案多次告造成被告的麻煩和困擾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08:31:00應該是讓被告感覺麻煩增加日後要求和解金的成功機率吧 我只想說 在背後教訟棍這些垃圾招的那個混帳加三級 詛咒你不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08:32:00得好死 生孩子沒屁眼 竟然跟訟棍合作教會這些垃圾步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08:34:00對了我論這篇會被某訟棍的好朋友幫忙.......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2-19 08:47:00XxXxoxx:本文已備份 證據已保全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4-02-19 09:22:00之前才遇過 早知道就打到底申請轉移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09:45:00反正就只能多宣導 申請轉移的方法囉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09:56:00好手好腳不去賺錢想靠著告人收和解金的頌棍罪可惡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10:09:00對了 最早聽說台灣離婚率是1/4 後來幾年前聽是1/3 現在呢?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10:11:00阿寄錯了沒有那麼誇張 不過台灣離婚率是世界第三高的XD超越日、韓 台灣離婚率全球第三 .....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4-02-19 10:40:00訴棍應對優文給推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0:43:00應該正在努力[賺錢]吧 (攤手)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12:00有些鄉民上個網就自以為吃了無敵星,說啥、嗆啥、罵啥都沒差,被告剛好而以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14:00不要隨便侮辱別人會被告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1:17:00ex某板主發置底文請大家小心訟棍就被告 還有貼篇新聞link的也能被告 樓上您說呢?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23:00我沒說訟棍行為是對的,但會讓訟棍有機可趁的源頭不就是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24:00因為部分鄉民口無遮攔嗎
這位不知道是新朋友還是某人的分身,看來挺不了解訟棍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25:00我知道你們想說什麼啦...但我覺得很多人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當初某位訟棍違反版規還揚言版主要是敢桶它就要告版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1:26:00源頭是目前法律等於可以讓訟棍做無本生意有些講話很過火的當然是被告剛好 但是以極大數都不成案的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27:00呿,就是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讓我覺的被告剛好而已我是指game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28:00看吧,所以我說很多人被告剛好而以阿,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29:00有些人情緒上來後面再接個"白X不懂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之類的這不就是被告剛好?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30:00我知道你想表達什麼啦,但是你應該不知道我想表達什麼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31:00不然你懂啥? 訟棍不就是隨便提告騙和解金? 這就你懂的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32:00你所謂的"懂"是有比我理解的多多少嗎?你不是自認為很懂? 再多說點我不懂的來看看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33:00就是你這種"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最懂的態度才讓訟棍能生存這關我來PTT幾次,來嘛,你很懂,你說說看你又多懂啥阿?
這種一次告幾十個人的方式明顯就是某個老訟棍,新來的不認識還以為是什麼好東西呢小噴油開始不爽亂跳針囉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34:00我是有說訟棍是好東西喔? 你自己腦補也有點邏輯OK?
連這種事會是哪幾個人幹的都不知道還在那跳針,小噴油還真好笑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37:00跳針王...現在是在討論"哪幾個人是訟棍"這個議題嗎?
嗯,這篇推文前面有個版友說"被告活該",光是這樣就有
你會跳這個不就表示你啥都不懂,不用急著展現自己有多狀況外好嗎,看戲的外人
作者:
ermina 2014-02-19 11:40:00來這版看看純粹就是發現好像這裡比較能夠"理性"討論許多政
作者:
ermina 2014-02-19 11:41:00治社會議題. 我很早就在用BBS了, 以前的討論風氣絕對沒像現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41:00我是想理性討論阿,但是game這種討論態度不就是被告剛好?
理性也是看對象,版上就是有幾個知名的小丑天天秀下限,這種咖跟它們理想是浪費時間
作者:
ermina 2014-02-19 11:42:00在敗壞成如此 我想版友無法否認現在各種不堪入目謾罵的字
作者:
ermina 2014-02-19 11:43:00眼早就已經變成稀鬆平常 甚至不謾罵不潮 這就是訟棍看上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43:00看吧,馬上就出現"小丑"這種人身攻擊的詞彙,被告剛好啦
作者:
ermina 2014-02-19 11:44:00的可以騙錢投機方式. 我之前發言那兩句純粹是不以為這篇
所以說啦....光是講講就有人會動肝火,更何況專挑人家
指名道姓就是最容易被告的原因,新來的小噴油拼命踩線真好笑,還自己裝的很懂被戳破惱羞追著人一直跳針
作者:
ermina 2014-02-19 11:46:00就不要互相攻擊了. 不要給這些送棍機會吧.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46:00你從頭到尾只會說別人"什麼都不懂"但我不知道你到底懂啥...
還是你承認你是某人的分身啊?自己那麼愛往坑裡跳,是看到坑不跳渾身不舒服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49:00呵呵,算了,對了721006是學號嗎
話說回來,訟棍也不只有在網路上抓人妨害名譽,有些人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1:52:00我不怕阿,快來試著告我看看,絕對讓你飽又醉
光是上面推文就足以認為Asasin先生認為我被告剛好,妨礙名譽要成立就不難了。連刺客英文都拼不好的小噴油還是多學著點吧
講別人態度不好,看看自己的態度是好到哪去?小噴油有臉說別人沒臉說自己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00:00被告剛好跟妨礙名譽也能扯上關係...拜託快去告我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01:00我從頭到尾都沒要跟你戰阿...自己跑出來找我戰啥我不懂而且我用Asasin當ID跟拼不好assassin有關係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02:00要不要我教你hassassin?
開始澄清啦?不知道是哪來的新人拼命指名道姓?健忘?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04:00指名道姓又怎樣? 你覺我說game721006被告剛好妨礙名譽就告
態度啊,這種態度有臉說別人態度不好XD你也來秀下限嗎XD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05:00關係就去告嘛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06:00我可沒有態度不好喔...至少我沒用"小噴油、小丑"之類的形容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07:00你呢,而且被告剛好是要提醒你會被訟棍盯上出於好意喔,呵
果然是個除了嘴砲什麼都不懂還以為自己很厲害的小噴油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11:00對啦,你什麼都懂啦,這樣可以沒,到底能不能說點新的阿...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2-19 12:12:00不管我說啥你就只會回應"什麼都不懂"之類的...真的很空虛
小噴油也只能說態度怎樣別人被告活該,不看看自己那副德性還真有臉說人呢XD
作者:
ermina 2014-02-19 12:19:00甚麼是風涼話? 樓上有沒有被人網路罵爸罵媽過?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2-19 12:35:00峰哥啦,聽說大約告了百人,大概想創下百人斬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2:41:00在政黑被告的應該都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2:42:00在八卦的話就比較多網漁競爭者(?!)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2:44:00book我沒印象有來政黑撈過魚啊
了解。那101年9月到底是哪篇文章能夠一次玩到百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2:48:00百人不止政黑 包含日文板吃飽板組務板都有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2-19 13:13:00我的推文是9月9日,有沒有大大可以教我怎麼查記錄阿
下禮拜一俺要請假過去..起訴期可以拖那麼久也夠強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3:38:00下星期一?! 該不會跟我同梯吧 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14:07:00101/9 我好像還沒回政黑...有發生啥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14:38:00等等你們在幹嘛 我怎麼感覺到有天才小釣手的氣場 快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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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14:39:00老人 知到憂歡派對 我很年輕的呢 我只知道下面這個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14:42:00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14:47:00根據愛逼X線民表示 這次的就是100年九月168大嬸那批啦XD
我的就不知道是哪位版友這麼會記仇了,問了確定不是小芬反正偵查庭有來就知道是誰了
去哪問?找立院王嗎XD這次是收到的船票太沒頭沒尾才會去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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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19 15:11:00168? 有懶人包可以私下給我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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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7 (愛橘)
2014-02-19 15:48:00我也想要,有人有文章備份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2-19 15:55:00game你不是小X的喔那就是....(告訴我哪天我要去看X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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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zer (setzer)
2014-02-19 15:56:00?! (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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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uluu (巨兔)
2014-02-19 17:41:00不公布這些送棍的ID嗎?這樣不是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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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zer (setzer)
2014-02-19 17:43:00被告最快 科科~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2-19 18:02:00這樣還想釣魚喔?
政黑大嬸是100年9月,但這次明明是101年9月的事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8:29:00168大嬸是101年沒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2-19 18:33:00反正就是一次告上百人的事 理由程度大概跟近來的事件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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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zer (setzer)
2014-02-19 18:34:00當時只做傳關係人確認id的動作
[么告] 若想提前知道自己將被傳訊究為何事者 可於此推文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2-20 01:12:00可以提前知道唷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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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2-20 01:16:00這種亂槍打鳥,想賺錢的和他耗一次他就不敢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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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2-20 02:57:00Welcome to Taipei in March. X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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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2-20 03:11:00Taipei is a wonderful city.
現在看起來才發學某人根本就是比三平還要高段的小釣手大家小心啦 某些甜頭嘗過了以後就會上癮 訟棍藉由索取
和解金不用工作就可以賺錢這點也是 也從某ID再度登場
看的出他的企圖 這個討論串大家可以停了 涉及法律行為的東西檯面下說就好 不要在製造機會給人家繼續用那種
無恥的提訟讓你麻煩 然後要求和解行為 因為某些人的
推文助攔下又給自己帶來麻煩 我是希望K5678看到這篇可以自己刪掉 要討論私下討論就好 話剛說某人的分身又登入了 真有趣 為了跳IP弄個台灣大哥大的3G這樣跳不累啊
大概在PTT淡出前最後的願望就是看到那為幕後藏鏡人了也送給某人 你在這邊告了一堆人 結果卻當了某人的打手
這樣弄髒手的事你 達到目的的是幕後的他 這樣划得來?你可以認為我在挑撥你們 不過想想這樣做對你真的有利?
置於其它網友 沉默是金 或者要用跑幾次法院才換到多麼痛的領誤的那些就當本座這些話沒說括繼續推文吧?
笑死了到底關別人什麼事 從頭到尾都你自己幻想得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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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03:00還再釣啊 聰明人看到你的ID上來就應該知道要住嘴了
妳腦公是不是收取兩萬元賠償金嚐到甜頭才連『好自矜誇』
也敢拿出來『有恥』的提訟找人麻煩 如果這不叫訟X啥叫訟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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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05:00我只是要跟大家說 100年九月的案自現在才剛"開始偵辦"後面還多著呢 信義分局一堆人作筆錄 八卦推文大釣魚等等到現在這一刻還有人企圖用ID推文誘人推文反罵來藉由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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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06:00要求和解金 我的信箱內一堆真的收到傳票來問我要怎麼辦的 各位網友如果不想成為下一個寫信給我的 珍惜生命 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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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07:00要遠離Q比以外 還要遠離這種企圖釣魚機怒人家的推文啊對了 同樣的招式你想用幾次 我都忘了誰會當庭裝傻不敢承Y認文張是不是自己發的 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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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08:00藉由訴訟跟人家要求和解賺取和解金的 我認為就是訟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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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09:00怎樣你不敢說嗎 你也會怕喔 還不快點回去問你的軍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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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10:00要當小釣手還需要在這裡訟X萊訟X去的喔 遊金史東那不是幾分鐘錢才上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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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11:00遇到問題你可以CALL OUT求助啊 老實說這種對手看了我會有點失望啊 不是我期待中的程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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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13:00這麼急著撇清關係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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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14:00看來某人真的是靠著告人討錢討上癮了 希望本篇最後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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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8:15:00就是我了 其他的人除非你想上法院 不然由衷的勸您不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