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請問雞排妹,
他爸又還沒死,
根本還不生繼承權,
是要怎麼拋棄繼承?
頗呵的一個綜藝咖
作者:
poenan (柏仁)
2014-02-27 22:01:00請雞排妹先叫他爸立遺囑 然後她再去放棄繼承他老爸的遺產她如果做得到 再來酸連勝文
給一樓 提前放棄繼承是無效的 而且縱然遺囑不留給他還是有特留分的問題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2-27 22:08:00而且還可能有代位繼承的問題(茶)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2-27 22:12:00樓上正解XDDDD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2-27 22:16:00民法老師表示: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2-27 22:17:00拋棄繼承須於繼承開始後,以書面為之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2-27 22:25:00喵的 這一定事KMT的陰X(錯 謀 故意叫人來替連勝文宣傳的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2-27 22:25:00不知為何這些不懂的人總是能找到大聲的管道
其實說不領薪水跟彭博一樣 這還能說想做事但是真像雞排妹說的拋棄繼承,恩,就算拋棄繼承都想當上市長,你覺得他當市長是為了什麼?所以我說,有自己想法很好,但是這實在很無腦他敢拋棄繼承也要選上市長 那我還不敢選他咧....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02-28 01:21:00高職沒修民法,原諒她失言吧
作者:
poenan (柏仁)
2014-02-28 03:02:00真的很不想用那四個字形容雞排妹
你們不覺得這都想太多?天地知你知我知連勝文不可能不選,也不可能拋棄繼承,雞排妹當然也知道啊~~
就只是要消遣他的權貴身分罷了 而且我覺得的確該消遣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2-28 11:14:00被酸翻就「雞排妹當然也知道」你跟她很熟?
那就是嗆人的常識,找個對方絕對不會去實行的話來說嘴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2-28 17:23:00高中公民應該下放到國中就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