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幹!!這真的是民主嗎?

作者: coffee77 (睡覺可以忘記很多事)   2014-03-08 19:25:05
第一次白衫軍上街時 為了抗議洪之死因
很OK啊 好生生的人 進去 禁閉室(先不論是否士官合乎此罰)
卻是躺著出來
再加上 曹檢長 姐姐歌曲般的跳針式說明 讓很多人跳腳 白衫軍就出動了
抗議後法條也改了
和平時軍法改由一般法院處理 也通過了
但現在 判出來不合大家結果 又在說司法不公 這是共啥小
補聲幹
法院法官 只能看證據宣判
即時軍方有問題 但證據可能早就被軍方搓掉了
你能說什麼 這是可不能怪法院的法官
只能說 幹!! 台灣的軍隊真他媽的團結
我老實講 如果有發生指鹿為羊的事在軍中發生
選羊可以十八放假走人 選鹿要當天0八才能休
我敢說十之八九 都是會選這是羊不是鹿(包括我)
所以可以有多少不利軍方資料出來呢?? 這只能....
所以這是軍中生態 如果發生事情 總部來狗~~是軍官 和駐地軍官見面
應該只有如下幾個步驟
1.幾期幾期比較
2.比較完稱學長 學弟
3.一起解決此問題 不是要找出真相!! 問題的處理不見得是真相~~~
4.結束就一起黑皮 結案
軍隊每個人都會有關連到 我相信軍中有要找出真相的人
但受到層層關係 學長/弟網 自然就.....
如果軍中可以加入非軍校出身 又有很大自主的權力 如(ROTC強化版制度)
而不是簽下去那種志願役 在彼此競爭下(互相陷害..) 會不會比較好~~
最後 我是吱吱 但我覺得用民主來控制司法 這不是對的事
而是要看證據 而不是人多說的就是對吧!!!
再補聲幹!!!!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8 19:28:00
法官可以判到5年 他卻只判6個月 所以被罵啊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8 19:29:00
法官聽從民意至少判個2年今天就沒事了
作者: apaapa (阿帕)   2014-03-08 19:29:00
"一條人命只值□□?" 格子隨你填啦
作者: kone514 (小胖龍)   2014-03-08 19:31:00
唉呦你們都沒同理心換成是你們然後跳針~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8 19:34:00
這次我記得法院有傳證人,偽證可是七年以下重罪,應該沒有證人會去扛這個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3-08 19:36:00
你還要什麼證據?你覺得什麼證據被搓掉沒有出土?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8 19:42:00
樓上別這樣嘛,吱吱的基本立場他還是要顧呀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8 19:44:00
吱蛆有很多歧見,但希望至少都能尊重司法才是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4-03-08 19:52:00
其實 都沒有人去怪桃檢才是最好笑的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4-03-08 19:53:00
檢察官用凌虐部屬起訴 結果被法院打臉 問題在誰身上?檢警偵查不力、起訴書說服力不足、證據未全就要法院判決怪誰?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8 19:54:00
沒有打臉啊 法院是用凌虐部屬判沒錯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4-03-08 19:55:00
凌虐部屬只有禁閉室裡那幾位士官而已不是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8 19:56:00
本來就只有那幾個會成立啊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4-03-08 19:57:00
其他長官成立私行拘禁罪而已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8 20:04:00
反正都是驊神不提供數字和證據的錯。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8 20:05:00
有了驊神的證據還怕判不死這些「罪大惡極」的人嘛!
作者: gn01223489   2014-03-08 20:06:00
禁閉室裡的士官好像因法官認為無因果關係...所以輕判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08 20:40:00
法官可以判到5年 他卻只判6個月 所以被罵啊X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08 20:41:00
法官也得考量過往判例量刑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8 20:42:00
法官本來想判無罪的 6個月已經是考慮民意的結果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08 21:02:00
六個月哪來考量民意,就是替民進黨助選而已,老胡台中小心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4-03-08 21:08:00
照樓上邏輯 判足五年也會跟洪家一樣喊人命只值五年...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4-03-08 21:09:00
這種只停留在"天理昭昭"的禮教吃人概念讓人作噁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08 21:10:00
就跟你說本來想判無罪了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4-03-08 21:11:00
真不考量民意 直接無罪釋放 這也是所有法界人士的共識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08 22:33:00
凌虐部屬成立的話,所有待過禁閉室的都可以提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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