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判太輕? 洪慈庸:更在意罪名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3-09 14:00:55
現在改吵程序正義了,有沒有很耳熟?
判太輕? 洪慈庸:更在意罪名
中國時報【趙麗妍╱台中報導】
洪仲丘姊洪慈庸昨日表示,檢察官在法庭上攻防不夠積極,態度也趨於保守,僅依照原有
軍檢提供的起訴書偵辦,才造成全案輕判,讓家屬覺得相當遺憾、失望,前542旅相關人
等是蓄意、刻意傷害仲丘,罪名並非「妨礙自由」,將提上訴。
外界紛傳,是因法醫石台平的「他為」證詞影響判決,洪慈庸表示,整體關鍵在於檢方的
起訴書,石台平的證詞只是陳述他的解剖過程以及他對仲丘死因的認知,最終,法官必須
要綜合檢方的起訴內容才能做判決。
她說,在偵查初期蒐證不全,體質本就孱弱,國防部法律事務司的起訴書限制了普通法院
及檢察官偵查,因而造成法官判決時,僅能依照檢察官提供的論點做審判,才造成案情又
再依循回到軍檢判決的結果。
「我們沒有否定司法以及桃院的努力」,但因檢察官受限於軍檢的起訴書內容,態度太過
保守,訴訟中,其實可以再增加被告,也可更改起訴法條,但卻未努力嘗試發現更多事實
,這點家屬感到遺憾。
洪慈庸表示,判決輕重是其次,家屬更在意的是「罪名」,此判決顯示542旅沒有人需要
對仲丘的死負擔責任,這部分家屬無法接受。
洪慈庸告訴支持民眾:「大家還是要有希望,一旦放棄就如了別人的願」;這是司法制度
,洪家要的是程序正義。洪家人將在下周前往南投掃墓,告知仲丘宣判結果。
一審判決後,洪媽不再退居幕後,她說,仲丘死後,慈庸成為唯一依靠,希望女兒快點回
到正常生活,不要再受官司折磨。
洪舅在臉書寫道:「要一個公平判決的路…好長!疏失沒動機,他殺有犯意…死亡證明寫
他殺!判決依無犯意判…一條人命,平均6個月的刑期要來交待全民嗎?」洪舅原本以為3
月7日的判決是斷點,沒想到「人命這麼不值錢」讓他決定再披戰袍,繼續為洪案發聲。
http://ppt.cc/ay24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3-09 14:01:00
公投
作者: kone514 (小胖龍)   2014-03-09 14:02:00
看到人命不值錢就想到某人該不會是紅舅吧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3-09 14:03:00
人命不值錢,所以以後都可以以命償命,所以法律要幹嘛?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09 14:04:00
18萬誰喊的呢?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9 14:05:00
「洪家要的是程序正義」是哪邊違反軍事審判法、刑事訴訟法嗎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3-09 14:05:00
越講愈覺得這是真的沒意沒思,空難還比較重要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9 14:06:00
把熱門名詞拿出來套也該先想一想字面上的意思吧…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3-09 14:12:00
"三條人命才六年" "再多錢也買不回人命" "人命不值錢"....
作者: askemm   2014-03-09 14:25:00
洪家被人權律師餵河蟹囉,看來這群律師也吱道吱己的暗招
作者: askemm   2014-03-09 14:26:00
和家人要的完全矛盾的事迸康囉XD
作者: JFET   2014-03-09 14:49:00
大家都在關心恐怖攻擊和空難了 誰還管洪胖子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4-03-09 15:19:00
檢察官起訴的罪名如果是謀殺, 那這 18 位會無罪釋放喔......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4-03-09 15:20:00
洪姊這樣你們願意嗎?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3-09 15:21:00
罪名: 馬狗下台 皆大歡喜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3-09 17:47:00
說到政府制度性殺人,回想起陳定南與黃任中的例子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3-09 17:48:00
另外就是法官如果因為控方偽造證據而錯判,剛好被冤枉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3-09 17:49:00
的犯人又死在獄中,法官該不該列集體犯罪共同正犯?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09 17:49:00
黃任中是自己害死自己 by 陳定南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09 18:19:00
陳定南以前就說黃任中裝死啊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3-09 20:25:00
我覺得他講話還是經一下大腦比較好...他殺跟無犯意根本無衝突,過失致死難道有殺人犯意或者非他殺嗎
作者: onlypower (黑暗之心)   2014-03-09 20:42:00
死亡證明書寫他殺,不就是你們硬拗的嗎?硬拗一個他殺,然後要把人打成殺人故意,這種羅識罪名的手法,似乎跟
作者: onlypower (黑暗之心)   2014-03-09 20:43:00
當初送洪仲丘關禁閉的手法也不遑多讓~
作者: jsoccer (Fairy Dang-Sing犯規啊)   2014-03-09 20:49:00
羅織經是好東西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10 03:28:00
科,東廠僅ㄧ位
作者: bossouk386 (JudgeMan)   2014-03-10 11:31:00
馬狗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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