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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二度強拆」 士林王家今提反擔保
2014/03/12 PNN公民新聞網
記者 鐘聖雄 / 台北報導
士林王家因文林苑都更案遭北市府強拆,後續又與建商樂揚建設有諸多官司,日前雙方民
事訴訟「無權占有」一審判決出爐(相關報導),王家敗訴,樂揚願擔保1,756萬先行拆
除王家建在原地的組合屋,好讓都更案繼續進行,但王家也在今上午提出向社會大眾「借
」來的同額反擔保金,防止組合屋再被拆除,預計這場都更爭議將繼續延燒。
士林地方法院在今年1/29宣判王家「無權占有」訴訟敗訴,如果王家無法在收到判決書20
天內提出與建商樂揚建設等額的反擔保金,樂揚就可申請假執行,在判決定讞前先行拆除
王家組合屋。為此,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發起「為抵抗者給力」社會借款活動,成功在
2/21時籌到全部金額,借款額從950萬、600萬到僅11元都有,也讓台灣社運創下一項新的
紀錄。
王廣樹表示,法院宣判他們敗訴時,對他們打擊很大,因為他們始終認為土地所有權仍在
他們手上,不能理解為何會被判定無權占有,後來律師建議他們,既然問題是法律缺失造
成的,或許可以尋求社會一起支持,所以才開啟公開「社會借款」計畫,希望可以藉由持
續抗爭釐清法治缺失,不要再有其他受害者產生。
律師黃昱中表示,網路上有謠傳這些「借款」恐因王家後續敗訴而拿不回,但這次的無權
占有訴訟,關係的是行為與不行為義務,基於法律認定,1,756萬反擔保金也僅是為維持
組合屋現狀,就算樂揚另外提起損害賠償,也和本案無關,所以借款者一定可以拿回錢,
他也非常感謝所有借款者。
黃昱中強調:「引用詹(順貴)律師說法,文林苑(王家)這邊不是釘子戶,不像網路抹
黑只是為了爭取自己更大利益,目前訴訟反擊都是於法有據,都更這是立法疏漏,同意戶
施壓對象錯了,問題出在建商,想早回家,是向更新處、建商施壓,快點變更設計,才能
原地重建。」
同樣因都更案而走上抗爭之路,這次也成為王家借款者的紹興住戶王常彪表示,過去他深
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說法,但長大後才發現,法律平等的前提是要夠有錢,而且越
有錢法律就越向你傾斜,樂揚建設拿錢擔保就可以拆王家,這對財團來說很容易,但一般
老百姓很難反擔保,證明法律無法顧及弱勢者權益,現在大家願意借錢給王家,是真的看
不下去,這裡面有義氣也有怨氣。
同為借款者的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老師蕭文杰則說「這種強拆型都更,不止王家,其他人也
會遇到,所以借款給他們,也是借給自己,這樣以後有案例可以依循,別人就不會再遇到
,人與人之間也可以互助」。他表示,都更不是不應該,但要合情合理合法,他建議建商
應把王家剔除在都更單元外,這樣同意戶早就可以回家。
文林苑三十六同意戶自救會會長謝春嬌則重申,許多年邁同意戶等不到新家完成就過世,
這案子已經拖太久,他們希望都更盟不要再拉著王家抗爭,儘速讓建商開工建屋,他們才
能快點回家。此外,自救會在士林地方法院外所散發的新聞稿,亦引用提存法第18條第1
項第7款規定,認為除非王家三審勝訴才能申請返還擔保金,所以聯盟一再保證的「可還
款」並非事實。對此,王家委任律師則駁斥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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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才將募來的反擔保金提存法院,
今天就自拆房屋....
王家想幹嘛以經很明顯,
這意圖再清楚不過了。
王家衛們當初拋頭顱灑熱血,
噢不~我是說擋工人逐警察,
一堆人花自己的錢流血流汗換來被請去警局做筆錄,
現在有沒有覺得臉腫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