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樣看的
王家分兩派 一派願意都更 一派反對都更 願意的就不提了
反對都更的 我是認為他們真的不想都更
這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不能只用金錢來衡量
資本主義行之有年 但市場失靈有之 近來也多了許多反思
只用經濟/金錢衡量一切 那是沒創意沒創造力而且一廂情願的行為
當初文林苑事件爆發時 我對都更的看法是
立法精神該是沒造成公害的話 就不要強迫都更
比如巷弄太窄消防車無法進入 這會明確造成公害 就該都更掉
如果是畸零地袋地建築線 這可以討論
如果是市容或創造就業機會 這種蠢話就別拿來講了
我說的是以這精神去修法/立法 但是法律目前怎麼訂就該怎麼做
不爽的話你要幹的該是立法諸公而不是跟法律/法院硬幹
如果法院以"情"為考量 不照法治精神走 那贏了你一家卻是全民在司法精神上皆輸
(雖說這該是有權力以"情"而非"法"為考量的法官的責任就是了)
所以說 這種跟政治較無關的案子 跟台灣行之有年的司法對著幹怎麼會贏呢?
我對王耀德的看法是 他不想都更(不管是不願意 都更利潤少 還是家人壓力)
原本也想用土地權狀+民間團體試看看官司會不會打贏
但後來他知道贏不了 而且贏不了的原因就是法律這麼規定而法院照著走
於是設停損點 發了那份聲明
但就算設了停損點 王耀德還是不想都更 只是他不願意再跟現行法令對抗
假設他是對這個增值8%的都更沒興趣 但現在就算沒增值都不願意再對抗
折兵贏回夫人 還是 賠夫人而不折兵 這是價值觀的不同
但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想一般人都知道該怎麼做才能讓自己更容易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