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就算身為所謂法律人,在業界打滾幾年以後,
我對於程序正義這個詞彙,從唸書時的深信不疑,到近年可以說根本性懷疑
不是說這個觀念不對,而是在台灣嚷嚷這一套的人,我實在很懷疑他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在我觀念裡,拆解成程序的目的在於把一些決策事項用可操作的標準予以SOP化
然後在後續的case 一樣一樣的照作,
以確保不會在個案決策中產生恣意、不一致的狀況,或起碼盡可能避免
所以,關鍵在得出具體的決策
可是在台灣,我有一種強烈的感覺,愛講程序正義的人
他們的目的基本是fuck/screw up實質事務的完成,
以滿足他們唐吉訶德式的為程序本身服務的正義感。
如果這種『寧可錯放不可錯殺,沒決定就沒決定』的問題是用在刑事法上,沒問題
反正一國家愛廢死多少人愛錯放多少人那國家承受的住就好了
可如果用在行政,特別商務上,決策是放置play的話,那就非常的可笑
你放置不要緊啊,地球不會因此停轉謝謝
小弟是徹底軍宅這回事很多人知道了
讓我用一個軍宅的案例來描述我對『程序正義』這四個字在國內實踐的看法
戰鬥機,停在地面上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東西是地面上才要裝上去的
通常是用於保護一些容易被地勤作業或幹嘛弄掉的進氣口阿天線什麼的
然後這種東西上面都會有一個標籤紅底白字的寫著:『Remove Before Flight』
提醒地勤人員,飛機要起飛以前,要記得把這些塞子擋版什麼的都拔掉
而我們國內某些愛講程序正義的人,給我的感覺
就是他媽的敵機臨空了,要放飛戰鬥機了,還在那邊搞基本教練
堅持取下這些RBF玩意的動作要分幾動,動作還要有頓點皮鞋踩地要有聲音
然後還有人很樂於扮演那種『聞口令! blabla』的發號施令角色
喵的敵機都在天上了你還在玩這種?
搞了半天你目的到底是要放飛戰鬥機還是要滿足自己對『程序』的熱愛啊?
事務之本質是什麼,請拜託想一下吧,在講什麼程序正義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