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吱吱的懶人包,都提到了一個東西,就是貿服開放了大陸的投資移民
20萬美金開公司可以帶2人,每增加1人要多50萬美金,上限7人
然後居留時間3年,可以無限次申請延長,首先講出這點的
就我查到應該就是台灣大學經濟系的鄭秀玲教授
他的簡報先提到:(13頁)
http://www.slideshare.net/showling/ss-25916125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
展延次數無限制。」
然後他接受自由時報專訪也提到:http://goo.gl/SDvHJU
無專長限制 變相移民管道
問:服貿協議是否等同變相開放中國勞工來台?
鄭:這次協議全面開放中國員工來台,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來台,初次可停留三年,且
展延次數無限制,雖然表面上只有「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等可來台,
但有許多漏洞可鑽,投資二十萬美元以上,可申請二人來台,每增加投資五十萬美元,可
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這些負責人可能是麵攤老闆,高級經理人員就是他的老婆,成年子女則是專家,因為「專
家」定義模糊,揉麵師傅可以是製麵專家,且中國假證照氾濫,人人都可以買到假證照。
因此,這次等於全面開放,各行各業無限制地允許中國人力及資金過來,面臨數百萬中國
人壓境,政府也無法負起有效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