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說了,訴求都不清不楚的,
一開始說反黑箱服貿,好嘛,那馬總統也說逐條審,
交給立法院院會依程序公開表決。
結果現在又要求要退回(行政院撤回)服貿案,
你們到是反服貿,還是反黑箱,說清楚好不好?
一下說反黑箱,馬答應了要逐條審了,現在又變反服貿了?
得寸進尺?那下一步是要馬總統下台了?
再來,要求通過什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這點更是頗呵,
首先所謂的監督條例中具體的內容,根本付之闕如,這我就不講了,
現有的立法院就預算案、法律案的監督機制早有明文,
你為什麼要疊床架屋搞一個監督立法院怎麼監督的法律呢?
那下一次是不是可以要求監督"監督兩案協議條例"條例的立法呢?
研究生想電教授,還是洗洗睡吧,頗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