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講了 沒有修改權利
那請問你們說江有誠意逐條審是要審啥?
誠意在哪?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2 17:32:00逐條表決阿修改?可以啊!修了一個字都等於片面毀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22 17:32:00逐條審不能修改的意思是只要有一條沒過就全部都打回票就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22 17:33:00所以跟包裹表決其實是一樣的意思 只是逐條審比較耗費時間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2 17:33:00可以整包否決呀,很難嗎?哪條好讓你抓在手上捨不得丟?
作者:
asazen (選錯分歧)
2014-03-22 17:34:00那一開始幹麻打著要逐條審的大旗 直接承認要退回咩
作者:
jokem (紅包)
2014-03-22 17:34:00不是反黑箱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22 17:35:00問題在於民進黨的意思到底是YES還是NO不要像蘇光頭一樣 不反服貿又反服貿到底是要不要 講清楚說明白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22 17:36:00退回行政院 不可能 服貿現在只能在立法院解決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3-22 17:36:00吱吱就是要拖阿 他們也想過 只不過要藉機賺選票而已啦
作者: toyamaK52 (叉燒二代目) 2014-03-22 17:37:00
哪個敢說宗痛會廢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22 17:37:00當初江揆也說得很清楚了 立法院有審查權 但沒有修改權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3-22 17:37:00KTM當然敢說,讓企業施壓給在野黨這種超惡劣手段當然敢做?不用做啊,喊完我有放水雷在這讓企業逼在野黨除雷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2 17:37:00
因為跟別人談完的東西當然不能修啊 要或不要二選一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2 17:37:00有哪個笨蛋會接受你們逐條審過還改過的合約XD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3-22 17:38:00(我夠不夠惡劣?版主不準M文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3-22 17:42:00國會本來就沒有修改權 這是常識
說要逐條審可以審啊 xdddd 沒錯啊 xdd 審又沒問題。
可以過也可以不過並重啟談判 但談的內容不屬於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