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逐條審又不能修改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4-03-22 18:03:56
我之前在推文不就說了,一些學者主張採條約審議
就算給你當條約好啦~條約跟契約一樣是一體的
你們看國際新聞的時候,不論條約或協定,最後一定雙方簽字
如果其中有一條無效,那簽這名不就簽心酸的嗎?
所以《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規定錯誤、詐欺、賄賂、強迫者
撤銷其承受條約拘束之同意(就是無效啦
要嘛表決接受或否決,全有全無
而DPP主張逐條審議,不是玩假的就是沒常識
配合你們玩逐條審議還不滿意喔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2 18:05:00
學生要退回唷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3-22 18:05:00
這就是打包表決阿.誰跟你逐條啦
作者: qaz630210 (皓)   2014-03-22 18:06:00
這麼邪惡的協議相信對DPP選情一片大好啊 先認輸到時在喊當選即廢除不就必勝了 趕快表決啦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4-03-22 18:08:00
逐條審本來就是一條不過就要全退重簽,不然不代表民意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4-03-22 18:12:00
國會本來就是代表民眾用來監督政府(服貿內容)內容...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4-03-22 18:14:00
明明光明正大可以通過的事偏要搞小動作 這頭腦有問題
作者: fasterlin   2014-03-22 18:29:00
立法院有議事效率的話,搞不好逐字審行政團隊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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