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綠鬥兵,比起中國的紅衛兵還不如
希望這些佔立院、闖行政院的
將來都要受法律制裁
不要姑息
民國93年3月20日邱毅率眾衝撞高雄地方法院大門,依照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判處
14個月有期徒刑。假如衝撞地院大門違法,那衝入國會是否也屬違法?
假如今天人民可以衝入國會,那是不是代表有一天軍隊也可以衝入國會?
雖然不流血不暴力,可是人人如果都可以佔領國會,那台灣與中南美洲、非洲等等
常常被軍隊佔領的落後無法治國家的差別在哪裡?
如果說人民要幫自己發聲佔領國會的行為,因為沒有血腥沒有暴力所以就是對的,
那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不也是人民、不也是為自己發聲,為甚麼就有罪?
如果今天我們要的是法治,那警察就必須遵守法律規定逮捕學生,
這才是現有法律下真正的法治程序。
否則,這才是踐踏民主、踐踏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