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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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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文為板友發洩專用 禁止回應或推文 │
│ 2. 本提示範本為板主所設置 未置於文章開頭或修改視同發文者放棄禁止板友 │
│ 回應的權力 │
│ 3. 發文者依板規 得以在未進行回應之情況下對推文做全數刪除的動作(禁止 │
│ 部份刪除) │
│ 4. 發文者進行刪除推文動作後 得以對刻意推文之使用者提出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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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發洩]文章類別請勿刪除或修改以上範本 並將範本置於文章開頭
未依指示放置視同放棄禁止板友回推之權力)
爽啦!!
看這些暴民亂這麼久
終於可以讓他們得到教訓了
準備全都留案底吧
看你們以後出社會怎麼辦??
ㄏㄏ!!
作者: jasonkey123 (jasonkey123) 2014-03-23 22:49:00
他們不是暴民,他們會垃圾分類.....
作者: djcc 2014-03-23 22:50:00
呵呵 超爽DER 一群暴民 法制體制很難懂? 科科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3 22:50:00他們不是暴民,他們會垃圾分類XD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4-03-23 22:50:00張懸出來面對!
作者: tcw8341 (TTCWORZ) 2014-03-23 22:51:00
會垃圾分類的暴民?那是什麼??
作者: JFET 2014-03-23 22:54:00
不是為民主而戰很帥嗎 代價就是前科跟著你們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