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的不是馬政府回應的意願
而是今天換成任何國家、執政者回應服貿僵局訴求的可能性
就美國而言
外交協定的簽訂由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
而美國總統具有全權去與另外國家作談判
談判的結果要有美國國會簽字才能運作
問題在於
任何體制、國家的政府,在協定談判後帶回國內背書
不管逐條還是打包審
任何國家的國會權責並未延伸到國外
沒有權力去替另一國同意項目的變更
所以,基本上這是一個若P則Q的狀況
就當協定不過,該國國會或者民意機關拒絕簽署
則該談判結果就無法生效
那好了
現在學運的訴求要退回
但這份服貿到現在立法院還沒開始審
沒有經過一個正式的程序來認定民意與服貿的關係
若由行政院退回
到了國際上的認定、解釋是不見得具民意效果的
不就另衍生出台灣整體的誠信問題
中國願不願意重談、怎麼重談,其他國家看法的問題也順勢而生
而立法院目前狀況又無法開議
沒有一個『正式』的民意否定基礎
那有可能破例無條件由行政院退回嗎?可行嗎????????
還是有任何解套的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