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服貿條文「具體」應修改之處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3-24 13:27:09
別傻了 服貿的條文 本文根本就沒啥可挑剔的 就跟蔡正元委員說的一樣
本文二十四條都是國際制式的條約範例,有什麼好改的?!
吱吱想吵的是附件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 跟 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吧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
就吱吱的想法就是最好 只留大陸方面金融部門跟非金融部門的開放承諾跟 就好
台灣方面的開放承諾 全部刪除 喔耶 這就是符合吱吱要的服貿協議 XDDDD
結果全部錢進大陸 台灣老闆全部離開臺灣 喔耶~~~
作者: fasterlin   2014-03-24 13:28:00
中國沒有無條件投降就不行!!!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3-24 13:31:00
條文真的就沒啥好爭的 那個附表明明就有配套措施還可以討論硬要砍掉不知道在想啥
作者: Catlaco (深淵正凝視著你)   2014-03-24 13:32:00
吱吱:我是莊家 我要全拿 我說了算!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03-24 13:33:00
服貿過了 26才該暴動吧可惜他們嘴裡反 卻改變不了共產黨決定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3-24 13:34:00
因為影響力輸對岸 所以支支有這樣的邏輯 不然不要簽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4 13:38:00
優酷百度都可以上傳影片,進攻那邊比較有用,快去!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4-03-24 13:41:00
呵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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