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長機要公文被翻,電腦被亂開,疑似還去下載檔案
2.蕭家淇怨:太陽餅被偷吃、零錢被偷...小偷行徑
3.門牆被破壞,電話線、電腦線等遭到破壞,甚至私人的物品都遭到亂翻亂丟
...暴民行徑
4.政務委員陳希辦公室桌椅遭搬空,牆上也被塗鴉...姑且當做抗議手段
5.有公務員就提到自己的私人物品還被幹走,當場「傻眼」!甚至還有院區
的車子車頂被踩凹,當場氣到說不出話...小偷行徑,踩凹車頂算哪招?
6.陳列在院內的藝術品被破壞...暴民行徑
舉凡和平抗議,靜坐我都支持,甚至破壞外牆破壞門板這種的我也覺得算
抗議手段必要,我個人可以睜隻眼閉隻眼
但其他的行為可以說是和平的做法嗎?
在抗議別人驅離前,先面對自身群眾的錯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