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終於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可以鎮暴驅逐暴民,尤其是踐踏國民共同尊崇的法制社會規章。
破門而入、翻箱倒櫃、肆意妄為、出言不遜、破壞公物、強取豪奪(太陽餅)這些都是你們做的,解釋看看究竟是公民還是暴民、究竟是民運還是暴行,遭鎮暴後哭哭警察打人頭破血流、句句血淚真情流露~
但有想過攻占立院時氣切的員警嗎??????????
有人敢保證沒人出手傷警嗎????
還是只有你們可以使用暴力????
警察被迫前來幾天了~
打也被打過,侮辱也不少,沒日沒夜站哨害怕暴民爆走身心俱疲,所以當有機會快速趕走這些暴民不難想像有些較情緒化的員警會往死裡打,六七天不給休假又是被罵被打的是我也要打的你哭說下次不敢了^^
當你們踐踏民主制度時就是在使用暴力對社會,無論前面是否有人違背在先,今天馬囧殺人是等法律制裁,輪不到你們來殺他~
這不是你們追求的程序正義嗎~
別在哭哭了想辦法組一個暴民青年黨卡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