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onlys (564)
2014-03-24 16:43:18撇開那些失控追打已經離開現場的 也沒有意圖妨礙清場堵住動線的人的案例不說
我想請問那些認為警察只要使用拉用檯的方式就足夠的人
是真心的認為用拉用檯的就可以在辦公時間內順利清場
還是認為即使抬上三天也完全沒有理由動用警棍呢?
因為我的臉書朋友一面倒的認為警察只能使用拉抬的方式
但我私以為拉抬的方式一天應該清不了場 所以感到很疑惑 謝謝大家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4 16:43:00被打得都不是躺在地上的...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4-03-24 16:44:00當然過當啊,應該要用一杯星巴克+雷神驅離才有誠意
作者: change522 (海上漂流的腸子) 2014-03-24 16:44:00
真要拉抬請用小山貓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4 16:46:00那些被打得好幾個意圖衝撞警察 被打剛好而已
作者:
grifonxu (grifonxu)
2014-03-24 16:47:00推銷 LRDA
作者: derekg8 (菜瓜) 2014-03-24 16:47:00
沒有執法過當咩 要講幾次?
作者: fasterlin 2014-03-24 16:48:00
抬上三天不太可能,開始有警察累倒,民意就支持用警棍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4-03-24 16:48:00沒被打就叫囂 被打就哀哀叫 這樣也想革命 無視法律
一開始驅離時都不是坐著的,還可以從電視聽到X你老木之
作者:
pocy1024 (腦袋裝什麼?)
2014-03-24 16:50:00沒錯用抬的很慢
作者:
yyyyy (天真歲月人真賤)
2014-03-24 16:50:00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3-24 16:51:00
沒抬過人的才會覺得抬人很輕鬆
作者:
taonlys (564)
2014-03-24 16:53:00謝謝大家 但是沒任何一個支持拉抬的人願意回答我嗎?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4 16:54:00昨天怎樣就被喊警察打人了 要鬧上紐時頭版了 你認為呢?
而且躺在地上要記得用學生證當臂章,不然分辨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