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家人講到服貿 服貿這次的是「公聽會」的事情
我媽有講到 據說政府也開了二十多場的公聽會
但是卻被另一家人吐槽 他說「公聽會又不是有辦就好,去公聽會根本聽不到什麼東西
政府半的公聽會根本沒有沒有說明什麼…」
所以這邊我想問…政府辦的二十多場公聽會
大概都講了什麼東西? 會有講不清楚、大家聽不懂的問題嗎?
另外 我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講「開放中國勞工就要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律
現在是審服貿又不是要修法…」
然後也被砲回去了 被說「又不是每個人都懂得去查閱法律,服貿文本又沒寫這個
誰知道要看這條?」
所以 政府說明服貿 是不是也應該公告說明兩岸相關法律?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