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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相信官方說法, 服貿協定真的要慎重其事
Brodylin
1. 台灣金融業登陸毫無競爭力: 我負責銀行的大陸佈局規劃, 去考察過東北, 長三角,
海西及珠三角, 跟官方, 國台辦及陸資銀行舉行過多次座談會, 結論是, 大陸沒有給台資
銀行國民待遇, 台資銀行在大陸"外資銀行管理辦法"下, 毫無競爭力, 但是銀行西進是國
家政策, 一定要登陸, 企劃人員一定要想出辦法, 終於找到一線生機, 就是利用大陸的資
金短缺, 將分行的資本額儘量放大, 再利用拆放給陸資銀行同業賺輕鬆錢, 其他業務毫無
賺錢機會, 現在幾乎所有的台資銀行登陸, 都是朝此模式在運作.
2. 服貿協定其實就是"移民法": 大陸的城鄉差距非常大, 鄉下非常窮困, 為了賺錢翻身
, 都可以偷渡到歐美, 是為了賺錢也是希望移民(非法移民特赦), 如果台灣開了讓他們立
足的法律, 他們就不必跑到歐美, 重新渡過黑水溝移民台灣即可, 所以我才說服貿協定其
實就是"移民法", 贊成服貿協定的人, 希望你不是基於意識型態, 台灣地狹人稠, 承載新
移民的空間已經不大, 嚴格審核是應該的, 別天真的以為不會有大陸人想移民台灣, 大陸
非法移民在歐美一大堆等著特赦, 台灣能不謹慎?
2.5ppm
這是真的
常常出差去大陸
大陸人真的很想來台灣
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想來
很多大陸人常常叫我跟公司申請讓她們來台灣出差
不反對大陸人來
但是也不可能照單全收
現在講什麼過來都會審查都是假的
到時候還不就是門戶大開
目的就是要利用經濟統戰併吞台灣~這才是真的
台灣執政者為了要完成父親遺願 化獨健統
不惜一切代價就是要把台灣跟中國綁在一起...........
台灣根本不怕競爭而是怕被併吞
swpoker
國際上只有國家利益,再也沒有其他的勒
你都不相信台灣會有壞處?
那會相信中國會讓利?
中國網友說的好
台灣與中國簽的服貿是喪權辱國
我第一次聽到自南京條約簽定以來
中國主動要跟一個小國簽訂一個超級不平等條約
所以我建議中國人民趕快也去天安門遊行示威抗議
要求中國政府不可以簽訂如此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團圓嚕
一,服貿,是什麼:是允許中國人以投資600 萬台幣,在台灣設立任何小型商店。
二,一家商店可以讓中國人移民
三,個人來台灣,立即享有台灣健保。四年後這 3 個中國人可以取得台灣國民身份證,
享有投票權、被選舉權、及服公職的資格。同時,其中國配偶及直系血親可以來台灣依親
(移民)。平均一個中國人可以有五個家人來台依親。
四,結果是,一家小商店四年之間有 18 個中國人移民到台灣 (3 × 6 =18)。
中國人只要投資 6000 億台幣,就可以移民 180 萬人到台灣來。
五,輕輕鬆鬆,有 180 萬中國人在台灣,下一步就直接以選票合法統治台灣了。且是用
民主多數決文明方式。簡而言之,服貿就是我們的政府並不把中國視為外國的終極合理化
手段
little_friend
艾倫先生 wrote:
不是丟20萬美金來就可以來台生活一輩子
是要有賺錢,財務報表政府會審合
請查見以下附屬條文
依法於臺灣地區投資之事業,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業
所用資金金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
二、設立一年以上者,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營業額達
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300
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100美元以上。
1.經理人限1人。
2.主管或專門技術人員(應具學士或碩士學位並有2年以
上工作經驗),已實行投資金額30萬美元以上者,得
申請1人,每增加50萬美元, 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
不能超過7人。辦事處限1人。
3.有特殊需要者不受限制。
(恕刪)
1. 不用 20萬美金, 20萬美金是審查那一天有就可以, 之後可以拿回去, aka 借錢來應付
就可以
2. 沒有那條說要賺錢才可以, 只規定了營業額
3. 沒有那條說那個政府單位會審理財報.
4. 要應付國稅局台灣有很多會計師事務所和記帳士會幫忙, 一年花一筆不多的錢就可以
5. 大家都搞錯了, 不是可以來三個人, 可以更多, 參見以上第三點 "有特殊需要者不受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