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政大法學院 教師連署之公開說明

作者: leaderweb   2014-03-26 16:25:17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師連署之公開聲明】
對於3月18日以來之太陽花學運,我們法學院教師有如下之聲明:
1. 政府對於學生之訴求,應繼續與學生溝通、努力說服。政府不應預設前提,應以開放
態度努力與學生達成共識。溝通之人選、地點、方式與內容,應該先經由雙方磋商,才能
達成有效之溝通。
2. 程序正義是不能放棄的底線。服貿協議對於台灣經濟之利弊得失,是實質問題。在辯
論實質問題前,必須先處理程序問題。服貿協議應經由如何方式產生?服貿協議之法律性
質如何?應如何審議?這些都是立法院責無旁貸之職責,立法院尤其應該先訂定監督條例
,在法制框架下擔負起這個責任,以全民利益為依歸,不應只聽從所屬政黨之指令行事。
3. 國家權力與國家暴力只是一線之隔。國家權力一旦逾越比例原則,就變成國家暴力。
對於民眾攻佔行政院之行為,政府必須區別不同情況而分別處理。如果政府將手無寸鐵之
參與學生都當成暴民,採取同一強度之驅離手段,即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一旦逾越比例
原則,下令者與執行者都應負起法律責任。
4. 集會遊行為人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是實施民主憲政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大法官已明確
要求國家應保護集會遊行的安全。我們呼籲警察應積極遏止及排除對學生和平集會之外在
干擾及暴力行為,保護參與集會學生及民眾的安全,讓人民享有免受私人暴力恐嚇而無法
行使集會權利之自由。
5. 對於被逮捕之學生,我們認為檢察官應該考慮學生之行為、年齡、品格、教育程度等
事項,儘速決定是否予以釋放,不應輕率聲請羈押。後續偵查程序應迅速進行。偵查終結
時,應考慮學生情況,從寬予以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讓學生能儘速回到學校完成學業。
6. 教育首長及各大學校長,不宜僅在乎學生讀書受教之權益,卻忽視學生因警察鎮壓所
受之身心傷害,更不宜忘懷即使是遭受逮捕的學生也仍然是我們教育與保護的對象。教育
首長必須尊重大學自治之精神,不宜以行政權恣意指導各大學應如何教育與面對參與及支
持之學生。
連署人(依筆劃順序排列)
王文杰、王曉丹、江玉林、何賴傑、吳秦雯、李治安、李聖傑、沈宗倫、林良榮、林佳和
、林郁馨、周伯峰、孫迺翊、徐婉寧、許恒達、許耀明、陳志輝、陳洸岳、陳貞如、陳惠
馨、黃程貫、傅玲靜、楊雲驊、詹鎮榮、葉啟洲、廖元豪、劉宏恩、劉定基、謝如媛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6 16:26:00
法學教授不先說說衝進立院是不是違法在先了嗎?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26 16:26:00
.........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3-26 16:27:00
結論:學生證無敵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16:27:00
.......................................沒救了
作者: ncyc (ラチェットのために)   2014-03-26 16:27:00
有講啦,只是話術太高明了
作者: ianlin45 (Ian)   2014-03-26 16:27:00
不是說政大是黨校嗎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4-03-26 16:27:00
終會反蝕的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3-26 16:27:00
反正背罪的又不是他們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3-26 16:27:00
還有教師證喔~~~~~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4-03-26 16:28:00
政大綠很久了啦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6 16:28:00
學生證無敵
作者: MyKingSizeDD (女人無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4-03-26 16:28:00
少了法律系副教授馬英九簽名,名單不具代表性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4-03-26 16:29:00
民眾攻佔行政院之行為,政府必須區別不同情況而分別處理=>這三小?= =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29:00
還好吧 老師如果不講這類的話有失公允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30:00
很多事情學理上是這樣 實際上又是另一碼子事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3-26 16:30:00
關你們屁事呀
作者: MyKingSizeDD (女人無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4-03-26 16:30:00
比例原則,法律基本原則之一,後面提到了不是?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6:31:00
不講壞的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6 16:31:00
比例原則又來囉,衝進國家中央機關的用打的趕出來剛好而已
作者: MyKingSizeDD (女人無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4-03-26 16:33:00
這就是比例原則了。偷東西被打斷手剛好而已
作者: MyKingSizeDD (女人無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4-03-26 16:34:00
便利商店偷一條巧克力的小一生,要不要打斷手?面對抵抗的暴民要打,不抵抗的暴民也打嗎?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16:35:00
打__啊 "細漢偷瞞瓜,大漢偷牽牛"沒聽過???你入侵行政院就是違法 還在跳針甚麼????
作者: MyKingSizeDD (女人無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4-03-26 16:35:00
92年洛杉磯大暴動,要不要看看內容先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6 16:36:00
好啦 哪個警察施暴就去告他 慢走不送
作者: MyKingSizeDD (女人無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4-03-26 16:36:00
真的喔?你兒子哪天拿走你五塊錢買養樂多沒講,這就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6 16:37:00
請問誰的手被打斷了???全部都是輕傷 被你說成手打斷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26 16:40:00
我們認為檢察官應該考慮學生之行為、年齡、品格、教育程度等事項,儘速決定是否予以釋放 XDDD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26 16:41:00
我說啊,比例原則四個字不是先喊先贏好嘛,上面推文在推比例原則的,政府驅離暴民是違反哪一個內涵啊?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6 16:42:00
嘿?誰手斷了?說來聽聽啊
作者: fgkor123 (n(N))   2014-03-26 16:44:00
一堆警察都知道做做樣子別找死,打到人來瘋根本憨
作者: fgkor123 (n(N))   2014-03-26 16:46:00
堂哥弟都警察,同學保一,普通警察就是想領錢喝茶放假在那邊瘋,等等上面只會推你去死
作者: hshung (hung)   2014-03-26 16:52:00
沒錯,考量知識分子知法犯法,裡面有政治法律系的加重其刑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3-26 16:58:00
沒有林國全跟劉連火昱,他們不簽;不會被其他愛台灣的老師排擠嗎
作者: DesmondTutu (God's Grace)   2014-03-26 17:04:00
劉連煜專長好像跟這比較無關...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3-26 17:36:00
劉是商法的
作者: heisego (海瑟戈)   2014-03-26 18:32:00
藍蛆持續被法學界權威打臉中連廖元豪這個藍到發紅的都簽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6 20:18:00
全部都是輕傷 被你說成手打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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